2021年以来,我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了2021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竣工并通过了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1〕839号)精神,拟给予建设补助(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联系电话:0763-5828356,邮箱:qxnyj_xxg@gdqy.gov.cn。
附表: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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