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把法治人社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放管服”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我局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将部分审批事项转为审核事项或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如将劳务派遣备案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二是认真梳理行政许可等7类行政职权。权力清单和及时在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清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二、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将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完善我区乡镇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提升我区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局成立了村居人社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村居人社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根据各镇填报的配置需求进行了汇总,制定设备配置计划。
二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免费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招工求职供需服务平台。已举办包括“清新区2016春风行动大型户外现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一企一岗招聘会”、“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在内的大小型招聘会56场,参与企业962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3674个,求职人员26485多人,达成就业意向7854人,现场录用4307人。另一方面,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招聘服务需求,通过减少办公区域高标准腾建全区人力资源招聘服务市场,实现招聘服务日常化。目前市场筹建方案和预算情况已经上报区政府。
三是严格按照省、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贯彻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2016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共计395.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74.34万元,岗位补贴就业专项资金共2.54万元,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专项资金0.80万元(一次性)。一次性创业资助(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支出为 2.5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支出4.7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62.78万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43.54万元,创业培训补贴支出2.50万元,创业租金补贴2.0万元。
四是做好技能培训的“扩面提质”工作,以提升广大劳动者就业质量。尤其积极发动贫困人员参加技能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质量,加强培训备案和不定期抽查工作,严格把关培训质量。2016年,共开展汽车中式烹调师、中式烹调师、育婴员、美容师、办公软件应用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培训班64场,备案参加培训人数2231人次。2016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49场次,共鉴定1785人次,核发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1126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为77%。
五是鼓励自主创业,灵活借助“两园”——清远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和清远市易创城北电商园,拓展清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功能,免费为创业青年提供场地、电脑、工商注册等服务,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积极开展创业孵化服务,2016年共培训青年创业者654名,协助注册网店344家。同时,积极申报省、市示范性孵化基地,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扶持。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定期更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特殊工时工作制信息;协助各有关单位完善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不断更新公务员个人信用信息资料。在我区公务员全员培训、初任培训等培训教育中增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课程,培育公务员的信用体系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根据省、市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等同志任干部人事档案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抓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新建成一个干部档案库房,库容超过1万本;做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务员登记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改革。
严格按照“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改革总体要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劳动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执法权责,充实执法力量,将原来9名事业编制扩编至13名行政执法编制,构建起“综合监管、集中执法、专业辅助、社会共治”的执法新模式。2016年,共受理群众来访劳资纠纷案件57宗,涉及人数963人,涉及金额660.758万元,结案率达95%以上。受理12345热线工单208宗;受理信访网转来信件30件;门户网站投诉咨询63件;办理领导批示案件42件,全年没有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到省进京上访案件,确保了社会稳定。开展专项检查2次,检查辖区企业421家,涉及劳动者近5.6万人,过程中未发现严重违法行动。办理缴存工资保证金45家,缴存金额1250.475万元。
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我局于2012年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抓好乡镇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2016年,我局接待劳动仲裁案件咨询357人次,立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4件,裁决84宗,调解53宗,调解率19%,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提出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将依法行政教育纳入我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中,加强我区公务员法律法规教育。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