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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01-05 00:00   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新人社办〔20151

 

各镇党委、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年度考核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辞退和工资福利等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2014年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按照粤组通〔2009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考核,此类单位的后勤服务人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粤人社发〔201112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考核

二、已办理离岗退养(退居二线)手续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在处理工资时,此类人员按“称职(合格)”处理。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根据《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工作的通知》(粤组通〔201345号)精神,《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使用A4纸张,以便归档。相关表格请登录清远市清新区人社网下载。

四、“个人考核表”、“单位呈报表”等相关材料在201525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到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人社局的公务员股负责行政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专技股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

各单位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切实做好2014年年度的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在教育、激励和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组织部联系电话:5835403

人社局联系电话:5826200(公务员股)、5810078(专技股)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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