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人社办〔2015〕1号
各镇党委、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年度考核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辞退和工资福利等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2014年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按照粤组通〔2009〕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考核,此类单位的后勤服务人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粤人社发〔2011〕12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考核。
二、已办理离岗退养(退居二线)手续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在处理工资时,此类人员按“称职(合格)”处理。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根据《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工作的通知》(粤组通〔2013〕45号)精神,《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使用A4纸张,以便归档。相关表格请登录清远市清新区人社网下载。
四、“个人考核表”、“单位呈报表”等相关材料在
各单位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切实做好2014年年度的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在教育、激励和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组织部联系电话:5835403
人社局联系电话:5826200(公务员股)、5810078(专技股)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