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省财政厅人社厅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清财社〔2020〕11号),拟对陈浩文等71人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5日至3月11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5825584
传真:5825584
邮箱:qx5825584@163.com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根据《关于转发省财政厅人社厅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清财社〔2020〕11号),拟对陈浩文等71人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5日至3月11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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