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政执法 > 行政执法

关于复退军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第三、四季度贴息的公示

时间: 2021-03-10 17:0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20〕27号),陈国华1人复退军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第三、四季度贴息1660.27元。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电话传真:5825584

  邮箱:qxjy5825584@163.com

  附件:2020年第三、四季邮储复退军人贴息.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