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拟定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地区经济措施,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措施实行经济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3、承担区级财政收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和全区预决算执行情况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市场监督股、食品餐饮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稽查局。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稽查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0名。基层所执法专项编制28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5名。
2017年11月底实有在职正式职工75人,公务员63人,原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8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8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3.03万元。收入较2017年1230.83万元增加152.20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2017年在职人员政策性奖励收入。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8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5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014.93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74万元。对比2017年991.14万元增加258.39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2017年在职人员政策性奖励支出。项目支出133.50万元,对比去年239.69万元减少106.19万元,主要是2018年项目支出构成内容减少。
3、本级预算已汇总所属单位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91万元对比,减少14.1万元,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121.89万元,比2017年843.54万元增加278.3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行政拨款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共有公务用车8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自评良好。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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