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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7-06-20 00:00   来源: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7年上半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不断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全区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抓党建工作有新落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根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继续开展正风、“公述民评”、“为官不为”整治等各项治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开展中层干部提拔及轮岗,下大力气抓监管执法和专业技术两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党风廉政约谈计划组织交心谈心,突出抓好任前干部、作风散漫干部的提醒教育;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对上年度党建“述评考”反馈意见列清单、抓整改,先后以志愿服务、爱岗敬业等为主题开展多场党日活动坚持模范创建,派出行政服务中心队伍带头建设“党员先锋模范岗”,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连续五次获评行政服务中心“模范窗口”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称号。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等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平台建设,指定专人负责,今年以来人事任免、大宗采购等全部17宗事项均录入区纪委“三重一大”平台,确保工作受到监督,依法依规。

二、抓保障民生有新提高

一是全力配合我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定人定区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保我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失分,全面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二是抓好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日常管理,开展打击“两超一非”百日行动、花生油塑化剂风险监测处理反馈、“石花菜”生产加工及其制品排查等多场专项整治,作坊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保障;三是开展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配合经信局做好区内活禽批发市场(配套集中代宰点)选址规划,督促活禽经营者落实“1110”制度,对生鲜上市试点区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家禽经营档口282间,提出整改意见15条,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三无”食品整治、学校食堂专项治理和校外托管机构整治,检查学校及校外托管食堂216间、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87间,整治问题单位55间,全区中小学食堂100%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及量化分级“灭C工程”,校外托管食堂验收审批有序推进,5月发出全区首张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填补监管空白

三、抓示范引领有新推进

在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方面,密切与市、区食安办联系,对《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讨论稿)》充分研讨,立足业务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二是开展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建设我区15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品的快筛快检工作,至5月底完成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品快速检测及上报4747批次,任务完成率105%三是在创建化妆品示范区方面,选定太和镇中山路为市级示范区创建点,于5月下旬召开创建动员会,邀请市局化妆品科专业人员对从业者进行培训;选定美林广场为2018年省级示范区创建点,加强日常监管,累计检查化妆品经营户55间次,派发宣传海报及工作台账30套。四是选定太和镇环城路为省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点,经摸排,该路段有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消费单位44间,经营品种具有代表性且经营行为稳定,符合创建要求。

四、抓风险防控有新成效

一是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分级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清新区范围内市、区一级重点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名录库,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型超市、药品批发企业等实施重点监管;根据《清远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普查建档,至目前全区共发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210张,在餐饮监管方面,继续实施食品安全等级动态评定,全区评定率为98.4%,其中A级1.4%、B级56%、C级41%,为分级管理、引导食客理性消费提供支持。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抽检网,食品方面,认真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年每千人1.5批次”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市级食品监测抽检任务163批次,完成区级食品监督抽检任务801批次(其中生产环节82批次,流通环节541批次,餐饮环节178批次),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抽检119批次;药械方面,完成市级药品监督抽检任务75批次(药品71批次,医疗器械1批次,化妆品3批次);农产品检测方面,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生产基地蔬菜和水果检测1217批次,相关检验结果陆续完成,为我区食品药品风险预测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完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与卫计局联合布置2017年监测工作任务,组织区、镇两级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至目前,全区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13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7例,药械经营使用主体不良反应监测能动性不断提高,有效防范药害事件发生。四是做好重大节假日及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做好了迎春花市、“两会”、中高考以及各乡镇宗亲聚会、厂区聚餐等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并针对春节、清明节日消费高峰发出消费预警,引导提醒群众注意食品消费安全。五是强化舆情信息监测处理,抓好核查处理和信息发布,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和舆论焦点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先后开展“臭脚盐”专项检查、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专项检查、日本辐射区食品专项检查、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检查、网络订餐专项检查等,清查了一批等问题产品和违规经营行为。

五、抓监管能力有新突破

一是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探索合署办公新模式,全部基层所建设食品药品快速检测、案件问询室和物质存储场地,配置食品药品快检设备、执法记录仪、快速应急处置包,其中太平食药监所于6月上旬完成场地扩建,石潭、龙颈、禾云食药监管所与当地市场监管所合署办公,分别于5月下旬、6月中旬完成升级挂牌,有效实现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为当地群众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依托镇、村级监管网络划分,分解任务,补充监管对象在“智慧食药监”信息化平台数据,检查覆盖率实现及数据相关录入率40%;全区1103间餐饮行业实施“明厨亮灶”建设,整体推进率48%,其中视频监控式206间、透明或开放式897间;婴幼儿乳粉经营单位100%加入婴幼儿配方奶粉追溯系统并完成数据录入,大米、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录入在中小学食堂有序推进。

六、抓依法行政有新进展

一是理清权责,对部门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3项、处罚事项301项、强制事项13项、检查事项8项,执法人员全部依职权行使监管职能,其中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先后参加食药监管系统及法制部门组织的9大类共80多期法制业务培训,培训覆盖率100%;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要求,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与区网上办事大厅相同步,设立“一窗通办”窗口,上半年办理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1077件,无收到不满意评价;三是创新“大稽查”执法模式,推进监督检查与执法检查联动,将违法行为的线索摸排和处置全部量化分解到业务股室,稽查局指定专人协助案件查办,规范办案程序,通过“清源行动”、“雷霆行动”、“扫雷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上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66宗(其中食品42宗;药品23宗;化妆品1宗),移送公安部门13,罚没入库31.7万元,有效惩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行政处罚和抽检信息公开,倒逼企业落实第一主体责任,合共发布行政处罚信息155条,食品抽检信息450条,做到符合条件的全部公开,定期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筛查,对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七、抓社会共治有新突破

一是及时办理投诉举报,调动公众积极参与共治,合共受理投诉举报46件,做到投诉事事有落实,举报件件有回音,回复办结率100%;二是利用各类平台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在局机关网站和“清新食药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余条,在清新电视台投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在各镇场政府或主要路口、城北汽车客运站、府前路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以创文创卫、“3·15宣传日”、“食品安全进校园”等为契机,先后在各乡镇及中心城区各社区、中小学、大型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接力宣传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区政府交办政协提案3件,内容涉及农贸市场建设、餐饮油烟治理、一次性餐具使用,密切与各协办部门联动,如期办结提案。

八、存在问题

(一)监管力量有待充实。一是执法人员不足,相对于数量庞大的食品药品监管对象,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严重不足;二是由于区中心镇不设基层派出机构,区局执法压力较大,加之我区处于市区中心区域,上级下达的抽检任务繁重,一定程度制约了执法人员对新案源摸排及对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探索的积极性;三是队伍思想素质不够坚实,部分干部工作热情有所退却,监管责任心不够强烈。

(二)执法监管手段相对滞后。行政监管方式单一,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市局对智能执法移动终端操作培训欠缺,使用要求模糊,执法人员实操能力及使用积极性不高,终端使用率较低,削弱了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法规要求与行业发展存在差距。部分法律法规操作难度大,如新《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罚款项过高,执行过程极易引发社会矛盾,我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低,许多监管对象受经济等因素制约,各项业务难以做到与政策法规一一相匹配,群众的迫切需求与法规的硬性规定间存在矛盾,使我局开展执法工作常处于两难局面。

(四)社会认知存在差距。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方面,部分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意识较差,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消费者方面,突出表现为乡镇地区消费者受本身文化素质限制,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缺乏基本的辨别力、轻信药品广告和游医小贩、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忽视自身权益维护等,不利于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十、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高位推动示范创建。密切与各级党委、政府、区食安办及各职能部门沟通,就食品安全示范区、化妆品安全示范区、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四项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可行的创建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着力打造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品牌。继续推进创文工作,推进餐饮行业“文明餐桌”建设,深化校园周边及农贸市场周边综合整治成果。

(二)巩固民生实事成果。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争取年内实现全区大型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学校(托幼机构)“明厨亮灶”覆盖率100%;继续做好农贸市场内和周边活禽经营户的监管工作,落实“1110”制度中的零存栏制度,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扩大省千家农贸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成果,保证年内15家建设单位全部开展自主检测及公示,选定1家以上超市先行开展升级治理,争取2018年创建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三)着力重典治乱,严惩违法犯罪。加强投诉举报、监督抽检、日常监管、案件查办等数据分析,发挥数据导向作用,强化“两法”衔接,多措并举严打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新闻发布、案件公开、黑名单、曝光台”等综合性惩戒措施,强化打击效果,提升监管形象。

    (四)着力宣传教育,提升广度和深度。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定期在电视台投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在村委会开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在各乡镇增设大型宣传广告;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发挥各乡镇、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巡查员队伍的作用。

(五)着力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一是配合做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系统与区级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信息重复录入,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继续抓好“智慧食药局”系统使用,完善食品药品品种信息录入,建立食品药品溯源系统,实现对食品药品各个品种的质量监测及物流追踪;三是以监管数据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将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抽查工作开展的依据,通过信用信息的公开、传播与共享、失信联动惩戒,形成立体、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倒逼企业自律,落实质量安全第一主体责任。

(六)着力依法行政,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并分解落实到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和具体执法人员,定期进行考核。严格执行案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

(七)着力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思想教育,

使干部自觉从思想上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不断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明察暗访、领导督查等形式,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增强群众满意度。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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