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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 2017-12-27 09:46   来源: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我局按照《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深入普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7年,我局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要求,以提高行政许可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为重点,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现有资源优势,强化网上集中许可,努力实现“审批环节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服务最优”目标。

经统计,2017年窗口共办理业务2900余件(截止2017年10月23日全区许可数据),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为100%,网上办结率为100%。一方面,我局积极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结合本地实际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要求,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同步到网厅建立关联关系、设立一窗通办窗口,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推动职能重心从审批为主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另一方面,我局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积极引导服务对象根据被服务的情况进行即时评议,认真做好评价登记工作,实现一事一评的要求。在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对各部门窗口考评中,我局窗口进驻中心以来连续七次获“模范窗口”荣誉称号。

(二)认真梳理编制权责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从更深层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我局组织梳理执法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明确执法权力事项,编制优化行政执法运行流程,理清与监管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经清理,我局的权责清单共325项权责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301项、行政强制事项13项、其他管理事项8项。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我局加强领导,科学统筹谋划、稳妥推进了食品药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并初步形成监管安全机制。一是重点推进的项目主要是优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结构,我局结合实际,联合区教育局积极开展了清新区学校食堂“灭C行动”。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两建平台的管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食品安全等级企业信息的公示工作以及商改后续监管平台的后续监管工作。今年1月至今,共上传行政许可信息2699件,行政处罚信息186件,食品安全等级企业信息721件;完成后续监管工作1000余件,构建了一个良好的信息共享平台,也加大了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透明度。

(四)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

一是我局制定并由区政府发布了《清远市清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响应,明确各级处置流程和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依职能逐级细化部门应急预案,食安办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和专题桌面演练,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对食品安全舆情的监测研判,密切关注各地食品安全动态,监管部门与区内媒体、信访部门构筑舆情监控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区维稳形势研判分析会、综治维稳工作会议议事日程,及时掌握可能对我区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落实跟踪督办,严格执行《清远市清新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推进奖励惩处,确保将可能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降至最低。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清远市清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以局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通过网络或者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并经负责法制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在区政府网站和局政务网站发布的方式向社会进行告知,我局今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0份。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3份。对全年制发签订的62余份公文、函件、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确保了我局政策、文件的合法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2017年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工作,广泛听取、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规定及时将决策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在年内拟制定2017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街)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药械局提议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予承办。我局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我局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要求,建立本部门法律顾问机制,以办公室法制工作人员为主,并继续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一是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统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重新调整了案件审议委员会、案件集体讨论小组、案件审查小组成员,修订《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确保将每宗案件办准办实。二是印发《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被检查市场主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工作方式、比例、频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工作要求。我局加强行政处罚和抽检信息公开。目前合共发布行政处罚信息198条,食品抽检信息958条,做到符合条件的全部公开,定期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筛查,对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目前,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59人,相关人员全部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局机关和基层所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并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近年来食品药品案件数量明显增多,但截至目前我局无发生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创新执法模式,推行“大稽查”执法格局

我局推行“大稽查”执法格局,全面推行“监督检查与执法检查相联动”,将违法行为的线索摸排和处置全部量化到业务股室,稽查局指定专人协助案件查办。截止2017年11月,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72宗(食品85宗、药品85宗,化妆品1宗,医疗器械1宗),结案(食品53宗、药品74宗,化妆品1宗,医疗器械1宗),当场处罚案件154宗(其中食品67宗、药品87宗),移送公安机关20宗(其中食品2宗、药品18宗),公安机关立案0宗。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及时公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督抽验信息、消费提示和政策解读,主动公开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操作流程及监管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食品药品监管社会矛盾

    我局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依法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方案》以及《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我局在执法检查以及行政处罚过程中,注重规范指导,宣传政策法规,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过程中秉承“廉洁从政、秉公执法,尊民助企,勤奋敬业”的监管理念,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以人为本、首犯不罚,认真倾听被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意见,合情合理的诉求予以采纳,配合执法有立功表现的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没造成危害后果的免除处罚,注重社会和谐,减少社会矛盾,以教育规范为主。2017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及时解决群众对食品药品问题的投诉举报,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微信、微博、局网站、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电视、电台、报纸等平台公布了我局投诉举报受理程序、地址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配置了投诉专用的移动手机,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为民开通,实行全天候值班,确保投诉举报渠道保持100%畅通。我局充分发挥12345、12331等渠道作用,落实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责任。一是接到投诉举报信息后,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报负责人审批,及时对被举报人进行初步调查及现场检查,需立案调查的,及时按案件查处程序办理;非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向举报者解释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在处理的过程中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二是及时做好反馈。对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查办后在规定时间内电话或书面告知举报人,并做好记录。三是加大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利用“食品安全进校园”、“食药科普进基层”、“南粤护老”等现场宣传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派发并张贴宣传单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和假劣药品的鉴别知识,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举报投诉。今年累计受理投诉举报143件,做到投诉事事有落实,举报件件有回音,回复办结率100%,其中1件投诉处理被评为区满意答复示范案例。

(二)采取多种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审核把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所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都要经过专职法制人员审核,重大案件需要专职法制人员审核后,由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对行政许可案件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规范。二是集中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采取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过集中评查,多数股室和基层所基本能够做到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案卷文书制作趋向规范,案卷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我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系列活动,配合做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评议工作。2017年度共办理区人大和区政协提案共2件,全部完成办理任务,没有出现不满意反馈意见。并积极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

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

    我局始终注重开展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系统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制定全年培训方案,通过讲课学习,提高了全局人员的综合能力。2017年我局共组织全局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次,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次,领导班子法治教育培训次。二是参加省局和市局组织的培训拓宽我局领导干部的工作视野,提高全局思维、战略思维、前瞻思维的能力,培训人数达30。三是制订了2017年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计划,组织我局公务员(共63名)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均获得良好成绩。并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工作机制

    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法制工作的通知》,并拟定了承担法制工作在编人员名册和人员岗位职责。法制专员的具体职责是:对我局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对我局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对我局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法制工作。我局还拟定了《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方案开展工作。

十、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在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要求,以及在开展执法监督和法制培训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现有执法力量不能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呈现面宽量大、事多人少的现状,改革后执法人员的编制数量比改革前大幅减少,但工作任务却比改革前更重、更多、要求更高,执法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严重制约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材料的整理归档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规范。三是大案要按深挖力度不够。近期,省、市下发了多项“四品一械”专项整治行动文件,力在查处取缔一批违法经营户,但由于执法人员存在人员新、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未具备深挖大案要案来源线索能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邀请行政执法经验丰富专家,分多期举办培训班,对全局人员进行执法业务的培训,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工作,增加案件来源,加强司法衔接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行政责任追究和行政过失惩戒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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