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新区被列入第一批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名单。区委、区政府始终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守护舌尖安全”为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四有两责”。把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高位推进,创建以来,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持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创建工作初见成效。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细则的通知》(粤食药安办〔2022〕5号,区食药安办组织对全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我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区食药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763-5838019
电子邮箱:qxsanb@163.com
邮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166号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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