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司法局 > 其他 > 部门动态

清远清新: 专家律师解难题 执法培训提质量

时间: 2021-11-22 09:2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切实加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稳妥稳步推进各镇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量,2021年11月17日下午,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区联调共治中心举办2021年清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班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周国强同志主持召开。

图片1.png

      据了解,本次培训班首次通过点对点式视频互联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各镇行政执法基本情况、现场解答提出的问题和疑问、顾问专家提供建议、最后总结提升的方式开展培训,实现“在干中学  在学中干”。

      “今天这个培训班,我开得都好紧张,问题个个都不容易噶。”作为法律顾问参加培训会的温福荣律师在培训会结束后感慨道。

图片2.png

      “两个区域交界地方,行政执法主体以行政界线为准还是土地权属为准?”“这个案件中,行政执法对象是个体工商户登记人还是实际经营者?”“行政处罚中,减轻从轻处罚如何确定?”“行政强制中遇到扣押物品找不到权属人,如何处理?”“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如何送达?”……诸如此类问题一个一个抛出来,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周国强、法律顾问温福荣律师、清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陈桂清从执法处置、经验介绍、案件审判等角度对问题分别一一作答,对不确定的问题和现实中存在争议的情况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提问均得到了满意的回复。

图片3.png

      据悉,这是清新区第2次组织部门和乡镇培训。除此以外,涉及职权下放到乡镇的8个区职能部门也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培训11次,各部门多次深入乡镇基层督导案件执法工作。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各镇行政处罚案件立案71宗,结案48宗,较好地开展了乡镇综合执法工作。

      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清新区委依法治区办多次组织现场执法协调和执法培训,充分发挥“一统筹四统一”作用,严格要求各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接下来,清新区将依据乡镇综合执法的变化,统筹乡镇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随时依据情况和各单位提出的建议,按需组织培训和解答,不断完善培训方式,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为推进乡镇综合改革,推动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