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清新区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打造“沉浸式”法治体验,打造一批“少年普法官”,以法为名真正守护“少年的你”。
“现在开庭!”
“小审判长”稚嫩而坚定的声音响起
随着法槌落下
此次“模拟法庭”正式开庭
前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在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清新区第四小学开展“模拟法庭”普法活动。
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南方小记者等近50名“少年普法官”分别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开庭审理了一起虚拟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
庭审围绕“故意伤害罪”和“未成年人犯罪”展开,过程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设置审理流程,模拟案件庭审过程,融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于一体,真正实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零距离”。
今年9岁,四年级在读的“少年普法官”张力豪,对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的一段话印象深刻。
“公诉人指出,年仅16岁的贾某因为犯法,给自己的人生抹上了污点,让关心他的老师、同学都感到悲痛不已,同时也给被害人、双方家庭以至于整个社会都带来了危害。这个案例生动地让我感受到了,青少年尊法、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张力豪表示,“今后要做一名合格的‘少年普法官’,宣传更多关于青少年的法律知识。”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股长曾权飞介绍,接下来会开展更多“模拟法庭”普法活动,使青少年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擦亮“少年普法官”品牌,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当天,区司法局的法律服务志愿者还为孩子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据了解,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还有一部法律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注重预防,采取教育、干预、矫治、帮教等多种措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区普法办呼吁,全社会都应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