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八五”普法期间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安排的通知》精神,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要求,2021年度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正式开启。
一、报告评议时间
2021年5月底至2021年11月。
二、报告评议对象
区交通运输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林业局
区烟草专卖局
区税务局
山塘镇
禾云镇
三、评议内容
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附件),被评议单位报告本部门本系统2020年至2021年普法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普法工作的组织保障、学法用法考法、法治宣传、法治创建和工作成效等方面。
四、评议团组成人员
评议团将由7名评议人员组成,其中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基层党代表各1名,专家1名(律师、公证员等),媒体人员1名,基层普法专业人员1名。
五、报告评议方式
一是实地考查,查阅资料;二是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三是网络投票,社会评议。
六、评议等级及结果运用
以100分计,评议团评分占50%,网上投票占30%,参会人员评议占20%。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至69分为基本合格。
“七五”普法期间,清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2019年起组织开展两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以国家机关带头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切入口,全区共12个单位开展了评议活动,涵盖乡镇政府、党委部门、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实现示范引领和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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