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进落实清新区“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动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主管单位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提升“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绩效,清新区正式开展2022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评议时间
2022年6月底至2022年12月。
报告评议对象
区财政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代建项目中心
团区委
区版权局
太平镇
浸潭镇
评议内容
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被评议单位报告本部门本系统2021年至2022年普法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普法工作的组织保障、学法用法考法、法治宣传、法治创建和工作成效等方面。
评议团组成人员
评议团由7名评议人员组成,分别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基层党代表、村(社区)代表、专家、媒体人员、普法专业人员各1名组成。
报告评议方式
一、实地考查,查阅资料;
二、履职报告,现场评议;
三、网络投票,社会评议。
报告评议程序
(一)社会评议
在清远司法微信公众号展示评议单位普法履职情况,并开设微信投票。
(二)召开评议会
1.被评议单位作履职报告。
2.现场评议。
3.区领导讲话。
评议等级及结果运用
以100分计,评议团评分占60%,网上投票占30%,参会人员评议占10%。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至69分为基本合格。
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通过媒体公布于众,接受社会舆论评价。
落实奖励问责,评议结果作为普法评先评优条件重要参考。
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评议监督的单位(部门),区普法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扣分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