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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12 14:4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0年,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2020年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原则,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设置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如下: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7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预决算4条,部门动态51条,通知公告17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要求,2020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2020年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数量和质量,力求途径更广、影响更大、效率更高。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司法行政工作相关需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工科。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0号2楼,邮编:511800 ;联系人:赵秀红,电话:0763-5811346 ;传真:0763-581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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