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2020年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原则,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设置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如下: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7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预决算4条,部门动态51条,通知公告17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要求,2020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2020年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数量和质量,力求途径更广、影响更大、效率更高。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司法行政工作相关需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工科。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0号2楼,邮编:511800 ;联系人:赵秀红,电话:0763-5811346 ;传真:0763-581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