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原则,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设置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今年以来,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103条,其中机构职能更新1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5条,部门动态63条,通知公告25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民意征集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要求,2021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2021年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需加强。2022年,我局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公开意识,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二是进一步督促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