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编制和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及协调工作,并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公开主体,梳理公开内容。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部门动态和通知公告等;三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四是信息公开意见箱;五是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工作制度。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通过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9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能2条,规章文件6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预决算12条,部门动态58条,通知公告9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序号 |
公开栏目 |
公开信息数量(条) |
备注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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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构职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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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章文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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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划计划 |
2 |
|
5 |
财政预决算 |
12 |
|
6 |
部门动态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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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知公告 |
9 |
|
8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
合计 |
91 |
|
(二)公开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设置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要求,2018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2018年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种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我局在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务实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数量和质量,力求途径更广、影响更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七、说明
以上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工科。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0号2楼,联系人:林玉萍,电话:5811346。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