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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司法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8-03-26 15:43   来源:清新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编制和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及协调工作,并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公开主体,梳理公开内容。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二是提供便民利民的材料,如办事指南、便民措施等;三是部门动态信息、通知公告;四是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五是规章文件等指导性文件。

(三)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制订了《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制度》、《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49条,其中规章文件3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信息1条,资金信息4条,部门动态31条,通知公告7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序号

公开栏目

公开信息数量(条)

备注

1

规章文件

3

 

2

规划计划

2

 

3

业务信息

1

 

4

资金信息

4

 

5

部门动态

31

 

6

通知公告

7

 

7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

 

合计

49

 

    (二)公开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设置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了律师、公证工作收费标准及其批准机关。2017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2017年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贯彻落实市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情况

(一)将公布和标注已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情况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

20181月份起开展2017年度镇依法行政考评,并将“对存在废止、失效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标注并向社会公开”作为考评指标29项纳入依法行政考评。同时,计划在2018年上半年开展对区直部门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继续加强“对存在废止、失效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标注并向社会公开”考评指标的考核,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二)升级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丰富解读回应内容

配合区府办开展政策解读工作,2017年共开展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等政策文件的解读,并且,区政府领导带头解读政策措施,2017年由邹早银副区长解读了重要政策措施《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我区解读回应机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种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我局在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务实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以上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政工科。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02楼,联系人:林玉萍,电话:5811346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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