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14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和《清远市清新区2014年“公述民评”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进一步加大我局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的力度,深入推进“正风”行动开展,不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现将2014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领导班子成员发生变化,我局及时调整了“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正风”行动工作,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具体工作计划、宣传发动、情况上报、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机构的调整,为开展“正风”行动打好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宣传发动。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迅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并根据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4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加强学习,积极投身到此次活动中来。通过学习和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对“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工作的认识,为局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我局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从日常工作、生活的点滴养成抓起,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一)以窗口创建为抓手,优化服务效能。我局窗口股室以创建“文明示范窗口”和“巾帼岗”等优质窗口为目标,引导干部职工在服务群众中提升服务质量。推广亮牌上岗,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要向社会公布;推行规范管理,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首问事项登记、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效能公示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在接待群众办事上,践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按照“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流效率、一切满意”的服务宗旨,把文明用语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让群众期盼而来满意而归。
(二)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提升服务水平。2014年,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窗口公共服务水平为主线,更好地经办社保业务。一是专项行动抓提升。根据人社部及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自身的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了本单位社保业务经办窗口改进作风专项行动,通过“开门”、“瘦身”等活动,切实改进了窗口人员工作作风,提高了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二是群众提议抓提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基层乡镇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出合理的改进服务措施,限时整改落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如在乡镇调研过程中,部分镇反映被撤并镇群众由于经办银行设点少而导致群众参保缴费难问题,我局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主动“开门”走出去,开展“走圩”送服务活动,组织区邮政局、邮储银行、电信公司等单位在今年7月15日和17日、9月19日至11月20日,分别到浸潭镇新寨村委会、白花朗村委会和龙颈镇珠坑、南冲、石马、石坎,禾云镇鱼坝、沙河、新洲,浸潭镇桃源,石潭镇白湾片区以及太和镇五星、白莲、告星、乐园村委会开展现场咨询、受理业务活动,共现场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业务2568人次、现场咨询3000多人次,受到当地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三是落实承诺抓提升。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种服务承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并按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窗口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人民群众在窗口办事做到“三少”(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确保了全区各项社保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参保人。通过加强作风建设,使全局干部职工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大的干劲,踏踏实实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最突出的问题, 努力把社保经办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以学习教育为抓手,提高廉政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和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预防职务犯罪,打造廉政清远”图片展以及邀请区检察院人员前来我局讲授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课。通过反腐倡廉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警示全局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点面结合,确保工作落实
全局以“正风”行动为契机,与日常社保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宣传工作,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我局通过悬挂横额、张贴海布、派发宣传资料、分期分批深入乡镇、社区(村委、企业)、农户等开展集中宣传动员、通过电视、网站、手机短信发送、街头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至目前止,共派发宣传资料65万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0次及现场咨询活动50多场次。同时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分类指导,提高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一线宣传、讲课、辅导,努力做到宣传全覆盖,真正使《社会保险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社会保险、了解社会保险、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完成扩面征缴任务。我局积极加强与人社、地税等部门联系互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把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扩面紧密结合起来,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参保。同时,以解决城镇未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为重点,扩大城镇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强化政策宣传为切入点,动员适龄农民积极参保缴费,切实提高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政策落实,及时调整社保各项待遇。我局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的部署,每年基本按照一定的增幅为全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并确保按时、足额、100%社会化发放。2014年人平增加220.31元/月,增幅21.08%。同时,按照在岗工资的调整,及时调整了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按照最低工资的调整,及时调整了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增加财政补贴的要求,及时调整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从55元调整到80元,增幅45%。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调整,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我局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作为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一是规范业务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严格执行《清远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规程》,业务操作都有记录,具有可复核性和可追溯性。二是规范财务管理。财务工作能严格执行《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基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及发展银行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接受区财政的监督。三是规范信息管理。社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全市统一的系统,在系统维护方面,我局工作人员负责系统数据的维护,制定了电脑室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系统与互联网分离,密码要求经办人员定期更改,业务操作分为录入、复核、审批程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四是规范监督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接受上级及区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五)加强服务下移,方便参保群众办理业务。我局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征收、人员变动、医疗保险的门诊选点、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等工作分项、分类下移到镇人社所、村(居)委会和邮储银行网点。上述业务的下移,大大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社保业务,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同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中关于我局子站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改和调整,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信息等项目的修改,创建更符合局实际的服务平台,确保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2014年,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办结率为90%。
(六)加强统筹兼顾,同步推进社保其他工作。我局在强化社保业务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扶贫双到、档案管理、计划生育、信访、工青妇等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正风”行动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步骤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开展过程中,还存在如下一些的问题:一是社会保险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社会保险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保险工作风险防范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会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正风”行动的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风险防控;二是抓好“公述民评”活动的工作,治理好“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三是结合现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提升社会各界对社保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