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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社保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时间: 2014-04-16 00:00   来源: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按照清新区委办公室的要求,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我局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社保法》宣传力度
    我局高度重视《社保法》贯彻实施情况,把贯彻实施《社保法》作为关爱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抓手,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方针,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注重宣传引导,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推进力度,《社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得到了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
    (二)按时完成市下达我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目前,市政府尚未下达我区各险种的扩面征缴工作任务,现时主要工作是配合地税部门做好日常工作的管理,包括人员的变动、基金的征收、企业的调查等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各险种的扩面征缴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三)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及续缴工作力度,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为加大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工作,今年一月份,我局召开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续保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续保工作进行了部署及安排,并下发《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问题的补充意见》到各镇人社所,对城乡居民社会保养保险缴费档次的新旧衔接进行指导,同时要求各乡镇做好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群核定工作,充分做好参保续缴费的准备工作。
    (四)按时完成市下达我区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任务。
     目前,市政府尚未下达我区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任务。待下达任务后,我局要积极配合地税部门、人社局抓好我区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五)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
    一是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的部署,3月份,我区为7816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其中按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97元;按定比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原月基本养老金的5%),为579名75周岁以上人员进行了特殊调整。调整后,我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平退休待遇达到1265.45元/月,人平增加220.31元/月,增幅21.08%;待遇的调整,进一步保障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六)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两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二是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调整,更好地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
    (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局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我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提高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加强作风建设,踏踏实实的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最突出的问题。
    二、今后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扫除存在的宣传盲点。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社保法》,强化引导,正确处理好企业法定责任与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教育企业经营管理者,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主动为职工投保,引导职工和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自觉参加社会保险。坚持经常性宣传与定时定点宣传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对象宣传与全社会广泛宣传相结合,坚持宣传《社保法》及配套法规与宣传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相结合,要充分应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村、进农户活动,与法制宣传日、就业培训、企业用工招聘会等活动有机结合,丰富宣传形式,确保宣传教育实效。
    (二)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和征缴率。一是加强参保对象的调查摸底,实施动态管理办法,建立比较准确的信息档案,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参保情况,逐步将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要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引导用工单位主动为职工投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目标,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二是强化对已参保对象应缴社保费征收力度,采取上门宣传、服务、征收和依法办事相结合的手段,认真解决少数企业不缴、欠缴保险金问题,既要有利于推动企业发展生产,又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加大社保金的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目标。
    (三)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今年各项工作的领导,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案,全力以赴,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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