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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社保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5-06-09 00:00   来源: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5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社保局的直接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主线,继续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为重点,以服务参保人和提升经办能力为抓手,各项社保工作均有序推进,现将我局2015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全区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各险种参保情况:至2015年5月底止,全区参加养老保险191641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74749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员]16892人);失业保险65938人;工伤保险67082人;生育保险63993人;医疗保险692393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8628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60611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40616人。
     各险种社保基金征缴情况:至2015年5月底止,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3961.7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20059.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25.9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200.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536.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91.8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947.29万元)。
     各险种社保待遇支付情况:至2015年5月底止,累计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1605.64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待遇621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191.00万元、失业保险待遇178.81万元、工伤保险待遇319.11万元、生育保险待遇112.2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4587.09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00%社会化发放。
    各险种社保基金结余情况:至2015年5月底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7526.4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70790.69万元;企业个人帐户83783.14万元;机关个人帐户19176.1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2723.6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409.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738.8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5904.68万元)。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实行统一缴费标准,规范企业竞争环境
    自2002年以来,我区企业参保实行两套制度,原老企业及事业单位实行正常缴费制度,新办企业(不分内外资)实行优惠政策缴费(即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优惠政策缴费制度实施以来,为我区的企业发展、解决就业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清远市2015上半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和比例>的通知》(清人社[2014]302号)精神,为均衡企业负担,创造平等的企业竞争环境,从2015年1月起,全区企业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缴费比例和统一的缴费档次,以后各险种缴费基数每年7月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工资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社会保险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
     (二)落实职工生育政策,确保待遇按时发放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清人社[2014]300号)精神,我区从2015年1月1日起原《清远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09]32号)废止,执行新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在医疗费报销、看护津贴、缴费规定和生育津贴政策方面都有新的规定,保障了广大干部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
    (三)广泛宣传社保政策,营造全区参保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我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社保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形成了全民重视社会保险、自觉参与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印制30多万份简明扼要的 “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发放到全区每个家庭户,重点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模式、缴费要求,待遇享受等政策,让广大群众一目了然地了解相关的政策;
    二是举办镇、村干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培训班。我局从5月12日起,组织骨干力量,在全区各镇(场)共举办了八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业务培训班,有效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经办水平;
    三是强化社保政策法规的日常宣传工作,在原有室内单色LED屏的基础上,今年增加投入12万元在我局办公楼外墙设置LED彩色显示屏,通过两个宣传主体,更好地搭建了社保政策法规宣传的平台;
    四是联系电视媒体进行宣传,今年6月初,我局与区广播电视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社保宣传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我区本土电视主流媒体,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服务活动,业务工作等有关内容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以达到最佳的视觉和听觉宣传效果。
     (四)及时调整退休待遇,促进社会和谐环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64号)的精神,2015年我区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为普通调整和倾斜调整两种。收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待遇计发股、信息系统管理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采取连续工作,晚上加班加点的形式收集、整理本次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信息。经整理,本次实际调整待遇人数为8548人。调整后全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平月退休费1395.83元,人平月增额172.4元,增幅14.09%,增资额从2015年1月起计算,连同5月份的工资一起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个企业退休人员手中。待遇的及时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的生活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全面铺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稳步推进前期工作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我局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区政府成立了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小组,并制定了《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方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期工作正稳步推进,确保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按时实施。
    (六)合力开展自查自纠,做好专审迎检准备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5月初已成立了迎接国家审计署养老保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新区养老保险专项审计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各股(室)的机构职能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今次的审计工作,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经办能力和业务经办水平,并按照《工作方案》相互配合,认真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内控、稽核、业务档案管理等几个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为迎接今年国家审计署养老保险专项审计工作做好准备。
    三、抓好其他方面的工作
    局在抓好日常业务经办工作的同时,还抓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党建工作:局党支部积极开展“三进三促三服务”、“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和“三严三实”活动,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认真排查岗位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树立全局干部职工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三是做好工、青、妇组织和全局计生、纪检、监察的相关工作;四是做好档案综合管理工作,以适应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需要;五是积极投入人力、财力做好挂扶镇的计生、扶贫“双到”、农综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六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和谐。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因政策的原因,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出现一些上访、信访问题,产生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三)在岗位风险防控上,由于我局聘请临时工作人员多,人员的流动性大,给人员管理上造成一定的风险;
    (四)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还未能发挥到作用,征地农民的权益还得不到体现。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力推动全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农民工优惠政策取消后的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区社保局、区人社局、区地税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做好企业跟踪服务工作。通过举办走访企业,服务企业活动,在加大对社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帮助企业解答了困惑,提高了企业的满意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开展更多的惠民、便民服务活动,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让社保深入民心”。
    (二)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模式。当前我区各镇(场)的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工作以现金征收形式进行,造成镇村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下半年我区预计将挑选一个镇作为试点尝试以银行代扣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现金征收方式,从而减轻镇村干部的工作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三)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我局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下半年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区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四)做好国家审计署养老保险专项审计迎检工作。通过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内控、稽核、业务档案管理等几个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升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以最好的成绩迎接今年国家审计署养老保险专项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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