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以“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工作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抓征缴,保发放,应时势,转作风,尽职尽责管好基金,尽心尽力服务群众。各项社保工作均有序推进,现将今年以来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区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各险种参保情况:至2017年10月底止,全区参加养老保险214,597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206,246人(含离退休人员10,58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351人;失业保险66,728人;工伤保险80,625人;生育保险66,169人;医疗保险679,399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94,625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84,774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45,120人。
预计至2017年12月底止,全区参加养老保险214,625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206,274人(含离退休人员10,61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351人;失业保险66,728人;工伤保险80,625人;生育保险66,169人;医疗保险679,483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94,650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84,833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45,500人。
各险种社保基金征缴情况:至2017年10月底止,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54,028.8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50,241.2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033.13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754.42万元)。
预计至2017年12月底止,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63,459.63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59,246.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13.63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000.00万元)。
各险种社保待遇支付情况:至2017年10月底止,累计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6,647.2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待遇15,809.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255.54万元,失业保险待遇342.4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10,239.72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00%社会化发放。
预计至2017年12月底止,累计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3,664.2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待遇18,830.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1315.19万元,失业保险待遇917.6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12,601.02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00%社会化发放。
各险种社保基金结余情况:至2017年10月底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8,210.76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113,173.76万元;企业个人帐户138,833.49万元;机关个人帐户18,443.7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7,327.1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0,432.64万元)。
预计至2017年12月底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9,837.77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111,391.03万元;企业个人帐户146,210.48万元;机关个人帐户17,315.5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5,577.2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9,343.48万元)。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创新宣传举措,推进社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电视、广播、宣传画、宣传折页、手机短信、微信等全方位覆盖的开放式宣传格局,不断加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努力做到宣传入户率100%,群众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将最新的社保政策法规及时送到群众身边,提高全民的社会保险意识。一是结合元旦、清明、中秋、春节等法定假期,继续利用市城北客运站人流密集、大量外出群众陆续返乡的资源优势,在站内8台42寸液晶电视上全年滚动播放社保宣传片以及在区内公共汽车候车点宣传社保政策;二是清明节前印制4000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海报,由镇(场)政府张贴到各村(居)委会、村小组,把参保人较关心的问题以一问一答形式在海报上反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参保人进一步了解社保政策。同时,印制20万份城乡居民养老宣传单张,由区内各中、小学校分发给学生带回家,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城乡居保政策,确保城乡居保宣传无死角;三是与清新区太和洞景区签订宣传合作协议,通过在其年销售量达60万张的太和古洞景区门票部分版面上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四是结合城乡居民医疗征收期和中秋、国庆等城乡居民集中回乡的时点,全区印刷了6千份宣传海报、20万份入户宣传单,分派到各镇(场),由各镇(场)不但在每个村小组张贴宣传海报,还要做到宣传资料入户,切实做好宣传告知工作;五是组织镇(场)积极收集了6万多条参保人联系电话,在征收期内有针对性地发送缴费告知信息,对促进城乡居保缴费及城乡医保费征收起到积极作用;六是注重发挥基层镇、村干部和居民积极分子的作用,深入各村、社区,走家串户,为城乡居民解疑释惑,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按规定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充分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二)推动全民参保,落实扩面征缴常态化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推动全民参保,积极落实适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有关要求。一是落实扩面征缴责任,继续实行扩面征缴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扩面征缴月报制度,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地税、人社扩面征缴工作,逐步形成同督查、同征收、同管理的联动机制。并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及对碰重复参保人员,加强执法检查,努力实现全民参保,做到不留死角。6月7日下午,召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碰头会,专题研究如何开展今年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同时制订我区的工作方案和成立扩面征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扩面征缴负责制,努力完成2017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区参加养老保险扩面完成100.09%,失业保险扩面完成101.56%,工伤保险扩面完成100.03%,生育保险扩面完成104.2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完成100.34%。二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社保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保费征缴和经办服务工作,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力度。3月28日至3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桂同志带领相关业务股室分别赴全区8个乡镇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听取各镇开展城乡居保工作的情况。同时结合精准扶贫的要求,要求各镇在开展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过程中确保做到“两个百分百”(即确保辖区内的贫困户百分百参加医疗保险和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到龄百分百领取待遇),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四是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统一部署,结合社保局三大业务系统与市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卫计部门、教育部门、法院信息比对,我局根据户籍情况将全区全面参保登记需入户调查总人数33089人分解到各乡镇,其中三坑镇1634人,太平镇2543人 ,山塘镇2171人,禾云镇5073人,浸谭镇6014人,龙颈镇4148人,石潭镇7786人,太和镇3619人,笔架林场101人。因时间紧、任务重,我局调派人员连续奋战两天,对33089位未参保人员分乡镇、分村组将人员基本信息套打表格,充分做好入户调查的基础工作,有效分担乡镇的工作压力,并及时将入户调查表格及宣传资料送往各个乡镇人社所。采取充分发挥各镇人社所的协调作用,社保局指导操作流程,查漏补缺,加班加点等工作举措,于9月30日前按省市要求全面完成数据上传工作,10月13日前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上报、评估等各项汇总工作。
(三)完善医保制度,不断增强医疗待遇保障能力
一是鼓励病人合理就医。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从2015年起参保人(含职工、城乡居民)在我市乡镇一级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从每次住院300元,调整为当次住院医疗总费用的15%计算起付标准,调整后低于150元的按150元计算,高于300元的按300元计算。
二是抓好普通门诊统筹工作的落实。为减轻参保人的门诊负担,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工作。
三是抓好住院费用结算工作的落实。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持续快速增长的实际问题,从实行“总额控制下的病种分值结算制度”起,通过各病种分值的区分,鼓励有能力的医疗机构多接诊高分值的病种,同时通过结算总额的合理控制,让医疗机构自主自觉地控制医疗费用水平。制度实施以来,为合理体现医疗机构的技术能力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科学确定病种分类和分值起到较好的作用。
四是调整住院医疗费异地实时结算范围。在实施市内就医实时结算和去年与省内235间医疗机构实行实时结算的基础上,今年省内实时结算医院扩大到436间,实时结算医院已覆盖到全省所有21个地级市三级医院和部分县(市)区二级医院。在全面推进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实时结算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又实现了跨省住院费用联网结算,清新区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外6976家医疗保险机构均实现住院费用联网结算。参保人只需到我局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后,凭异地住院回执就可以予记帐,出院时按规定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不需要再回我局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异地实时结算范围的扩大,有效解决了以往参保人员清远市范围外就医垫钱数额大和报账周期长的问题,大大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同时又提高了医疗保险的工作效率。
(四)拓宽认证渠道,着力提高生存认证工作效率
一是在待遇计发股各经办窗口安装社会保障卡读卡器,让各离退休人员可根据排号机指引到任何一个业务窗口都能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经办权限下放到区各镇(街)人社所和邮政银行,全方位宣传,强化与公安户籍数据对碰,极大地方便了年老病弱、行动不便及在各镇(街)、村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目前我区2017年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已顺利完成。由于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从8月份上线,对于没有认证或认证不通过的参保人,系统延迟至从9月份起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有效防止了欺诈、冒领基本养老金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支付安全。
(五)加强内控监管,有效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内控管理,有序推进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坚持定期稽核与日常稽核相结合,各业务股室自查与局稽核检查相结合。通过内控检查,完善经办流程、规范业务经办,及时查漏补缺,降低经办风险。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审批享受到养老金待遇,有效防止基金流失。
二是强化医疗监管,减少支付风险。积极协同市局医监办强化医疗监管各项工作,通过实地稽核、面对面、点对点、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方法,对可疑的医疗费用进行核查,特别是对外伤医疗费用及零星住院费用超1万元的每一张发票做到必查、必核。一年来,我局在核查医疗费用过程中,共退回不合理、可疑、重复支付60人次的医疗费近50万元,有效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使用。
三是加强与医疗机构沟通协调、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并协助完善2017年度门诊特定病种实施办法,努力缩短城乡居民医保结算报销周期,零星报销结算支付周期由以往的两个月最大限度地尽量缩短为一个月。调整市内定点医院结算方式,对定点医院每月发生的医疗费实时上传审核、结算。规范服务协议签订,对三种类型的服务协议实行分级管理。
四是严格把好一次性补缴业务审核关。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补缴工作。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规定以来,我区已有3326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至2017年10月底止,办理企业早离人员补缴有560人;办理机关早离人员补缴有180人;按粤人社发[2011]193号文办理补缴有3567人;按粤人社发[2011]237号文办理补缴有2558人;直接纳入人员有21人;根据《社保法》规定,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按应参保未参保办理补缴人员有921人。
(六)积极探索实践,推行银行代扣代缴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相关工作,简化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程序,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参保缴费,有效降低金融风险与操作风险,切实减轻镇、村干部征收医疗保险费的工作压力。我局针对现行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的局限性,创新工作举措,征求市社保局和区政府同意后,在我区太和镇、三坑镇、笔架林场开展农村居民利用银行存折(卡)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试点工作。在2017年度城乡居保费征收工作中,我区太和镇、三坑镇、笔架林场开展农村居民利用银行存折(卡)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试点工作,试点镇(场)农村居民缴纳个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初步实行银行代扣的征收缴费模式。经过区、镇、村共同努力,上述三个试点镇(场)完成了前期的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及变更工作,并为10万多名参保人员成功扣缴了2017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七)深化社保改革,扎实推进机关养老体制改革
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意见的通知》(清府[2016]72号)和《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退还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17]110号)以及《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退还和参保登记工作有关经办事项的通知》(清社保[2017]46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我局马上协调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并于6月9日召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个人缴费本息退还及参保登记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正抓紧开展申请、数据填报、有关部门审核等工作。我区符合改革范围的单位有182个,在职人员10665人,退休人员3666人;通过二个月的努力,目前有154个单位,在职人员3476人,退休1330人完成了参保登记工作并按要求上交了参保登记的纸质材料及数据光盘。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实现三个“落地”的目标,9月12日我局与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地税局、区社保局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决定我区第一批上线的四个单位分别为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新区国库支付中心、清新区住房公积金办公室,清新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决定2017年10月至12月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交的金额暂由区社保局向区政府申请追加预算资金,保证第一批征缴单位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八)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业务系统上线应用及调整工作,提高经办水平。我市已于8月6日正式上线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为确保新系统正常运作,提高业务经办水平,我局做了如下工作:(1)抓好上线前的各项培训工作。7月13、14日,组织经办医疗保险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前往英德市进行上线工作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系统上线工作安排;病种分值结算办法及相关政策;医疗保险业务系统操作;医疗机构“三大目录”上传、匹配工作及业务操作。7月28日,组织全区16个协议服务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负责人及收费服务窗口业务骨干参加了清远市社保局组织的省人社集中系统医疗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培训。7月23日-27日,分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清远市省人社大集中系统全员操作培训班。与此同时,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我局各股室派出各业务股骨干前往市局、城区分局各对应科室进行跟班学习,就新系统的应用开发提出了大量的具备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有效需求,并积极配合新系统的联调联试,为系统的开发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抓好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的各项应对工作。在系统切换及数据迁移的暂停服务期间,我局及时进行了统筹安排,安排业务骨干组成九个宣传小分队下沉到基层一线,分别进驻8个中心镇协议服务医疗机构和区人民医院,主动做好参保群众的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对社保服务暂停期间参保群众门诊及住院的结算问题,特别是部分大额费用病人的结算问题如何处理等参保人关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使矛盾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化解,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3)积极配合市社保局做好社保系统的维护与省集中式系统测试工作。对系统运行中的故障和问题及时向市社保局信息科反映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协助市社保局信息科做好全省社保大集中系统的调研和系统测试工作,联合卫计局协助各医院做好省大集中系统上线的设备安装、维护以及接口开发测试工作,有问题及时向市社保局和创智公司反映问题;省集中系统上线后,我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系统上线的运维工作,对上线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情况并向市局反映,并耐心做好群众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解释工作。及时解决省内、外转移出现的问题;处理好医疗保险新结算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数据问题。
二是贯彻落实基金监督条例及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要求。在人大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法定程序开展经办工作。依托大集中系统实行信息化、智能化、全过程内部控制,落实社保经办风险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局的现有制度建设及运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建设、权利分解制约、信息建设和运用、基金财务管理、外部监督等方面进行初步的评估,全面核查了解,找出薄弱环节和风险漏洞,有针对性的修补漏洞,增强风险防范预见性、主动性,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三是按照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完善民主决议、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及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有关制度。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改作风,坚决纠正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全力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战斗力强悍的社保干部队伍。
四是加强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素质培养,建立健全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我局召开局务会议明确,一是在今年11-12月间,每周选定一天,利用下班后两小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社保业务培训。由各股室分期备课讲课,采取一小时授业务课,一小时人员互动的形式,逐步提升各股室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经办服务水平。二是在6-7月组织业务股室负责人分别到各镇开展村居委会干部社保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镇村社保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九)加强统筹兼顾,同步推进社会保险其他工作
局在抓好日常业务经办工作的同时,还抓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投入人力、财力做好挂扶镇村的计生、精准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及创文创卫、“两建”等全区中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道德讲堂、支部主题党日和“创文冲刺60天,党员先锋走在前列”等活动,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三是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认真排查岗位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树立全局干部职工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四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以对党负责的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时刻履行监督责任,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组织领导,塑造坚定政治立场;五是做好工、青、妇组织和全局计生、纪检、监察的相关工作;六是做好档案综合管理工作,以适应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需要;七是加强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社保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医保监管责任重大、难度高,医疗机构和个别参保对象违规行为防不胜防,基金运行风险防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精细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到位。
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我们发挥去产能企业的社保兜底作用,适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社保领域的软短板和制度短板有待进一步补齐。
三是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要求我们加快实现社保公共服务全省通办,对接互认,社会保险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我们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及社会保障托底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
五是在省人社大集中信息系统上线以来,业务经办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业务流程过于复杂、部分数据需业务人员反复录入、反复扫描上传,导致前台工作负担过重、工作人员工作量过大,给参保人医疗费用报销、医保实时结算、医疗机构费用结算等业务造成影响,部分参保人意见较大。相信随着省人社大集中信息系统的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会得到妥善的解决。
四、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四个作用”,大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及廉洁风险,全力推动全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1.发挥社会保障托底作用。一是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及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三是做好2017年年度稳岗补贴的发放工作。
2.依法推动全民参保。一是落实扩面征缴责任,继续实行扩面征缴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地税、人社扩面征缴工作,逐步形成同督查、同征收、同管理的联动机制。结合市人社局和地税局联合印发的《清远市2018年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与参保人数对比相差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集中开会、实地稽核等方式,宣讲政策,明确法律规定,努力实现全民参保,做到不留死角。二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社保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3.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全面征收、计发待遇等各项工作,并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的退还工作。
4.完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继续配合做好广佛肇清社保经办服务合作,做好广佛肇清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进一步做好流动就业人员社保工作,依托省大集中系统,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推进社保全省联网,提高社保管理服务便捷性,方便流动就业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5.抓好城乡居民参保、经办工作。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保费征缴和经办服务工作,继续加大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基层社保经办服务,进一步推动社保公共服务均等化。
6.做好被征地农民资金分配及待遇核发工作。一是继续积极配合被征地农民公示工作的推进,提前做好各镇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登记的前期准备,对被征地农民参保名单经审核并移交我局的名单,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登记及养老待遇的发放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积极做好已分配资金人员的待遇重核工作。
7.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既要加大社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又要利用政务新媒体着重抓好党建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促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化、科学化,落实民主评议、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纪律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继续做好正风行动及公述民评工作,切实纠正四风,转变作风。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