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19年5月20日至7月1日,对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重要岗位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到相关单位反映。
巡察期间,区委第一巡察组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在工作时间开通信访举报电话:0763—3137755、5835778;
(二)电子信箱:qyqxxcz1@163.com;
(三)邮政信箱: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机关大院3号楼2楼区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511800;
(四)来访地址:设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区社保局五楼会议室。
同时,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21号区社保局一楼设置联系信箱1个。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