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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7-09-13 16:15   来源:清新区水务局   发布机构:   点击:-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关于收支对比的说明。本部门2016年总收入5160.84万元,比上年的28981.10万元减少了23820.26万元,2016年总支出5273.30万元,比上年的28930.60万元减少了23657.30万元。总收支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大型水利工程的结算支出减少,财政拨款减少。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273.30万元,年初预算800.1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是实际执行支出中包括上级专款等。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7.23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的14.60万元。其中,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较2015年的1.80万元减少1.23万元,没有超出本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的8.00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6批,共72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6.66万元,较2015年的6.50万元稍有上升0.16万元,较年初预算的6.60万元略多出0.06万元。我局公务用车4台,其中局本级2台,三防办2台,由于4台公务用车的运行年数累计增加,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且2016年下乡频率增加,故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略有上升。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25万元,比2015年68.04万元增加27.20万元,增加39.98%。按实际执行支出,没有超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0,其中: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0。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部门没有开展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没有开展具体项目评价工作。

2.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所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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