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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2-08 17:2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水利局、司法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新府法治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执法股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局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放得下、接得稳、管得好”和权责利相匹配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授权,依法探索将量大面广,有效服务基层和需调整管理层级,以及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镇一级或委托镇一级行使。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使用随机抽查系统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水行政领域监管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我局2020年共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26宗,已办结112宗,14宗还正在处于办理现场勘察、专家评审的特殊程序之中。现办结率约为86%、满意率100%、项目完整率100%、执行率为100%,均无发生任何关于行政审批的投诉或行政复议,较好完成依法审批任务。

  (二)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落实《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窗口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全力打造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形象。认真落实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全面提高机关效能,确保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及时高效。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文件起草单位法制工作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职责。

  (二)健全清理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部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梳理,我局无涉及清理事项。2020年,我局无制定规范性文件。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工作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决策、会议、工作汇报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清新区水务局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执法事项相关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事项作了全方位的规定,增强了重大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局班子坚持每周一召开党组或局务会议,总结、确定一周的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大力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落实《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明确法律顾问主要职责、聘用条件和权利义务,进一步规范水利法律顾问工作。凡属重大行政决策的,先经过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再上会集体研究决定。我局将符合条件的3类事项列入合法性审查和上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范围:“三重一大” 等重大行政决策;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狠抓人员素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了完整的水行政执法体系,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健全、案卷档案管理标准、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水行政执法效能明显增强。执法人员积极学法,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二)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塑造“文明、公正、高效、廉洁”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形象。2020年清新区水利局实施各类行政检查105次,单独或联合属地有关部门进行日常巡查河道5380多公里、出动执法人员760人次、执法车382辆次,联合、会同属地政府及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86批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0份、《扣押决定书》11份,查扣违法作业工具:挖掘机7台、龙马车(运输车)3台、铲车4台、拖拉机29台,大型运输车4台、16台改装三吉车、的士头1辆、3台摩托车、简易抽砂泵12台。立案查处违法采(运)河砂案件9宗,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7.7万元。因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部门2宗,案件涉案人员10人,严厉打击了违法采(运)河砂和乱占、乱用河道堤防等水事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提高行政检查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等,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杜绝领导干部违法插手案件现象。严格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征收水利规费,没有出现乱收费和加重农民负担情况。同时,对收取的各项水利规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上缴区财政专户。2020年我区共征收各类水利规费1003.67万元,其中水资源费959.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15.8万元,行政处罚28万元。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将水利局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栏目公开。水利局重要活动、会议、工作动态、公众关心事件等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开。加强部门网站内容管理,根据有关要求,按质按量及时更新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条。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建立了畅通有序的信访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配合信访部门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及事项清单,推进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

  (二)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制度、协调制度。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积极发挥水利部门的行政调解作用。坚持每年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排查出不稳定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有效防止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

  2020年我局处理区信访局转办信访案件5件,已办结5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9份,满意率100%;政协提案2项,满意率100%;受理“12345”热线平台市民咨询投诉工单649份,按时答复率100%,综合满意率98.8%。行政应诉0宗。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今年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无收到有关部门询问和质询事项。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在局办公大楼LED滚动屏播放依法行政宣传标语,组织专门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依法行政法规制度,提高行政有关干部的思想意识水平,使他们能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有关要求严于律己。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素质,加大了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水法》、《水土保持法》、《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切实增强了依法行政观念,坚持文明执法。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要求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为更好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我局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完善工作进度通报讲评制度、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得到落实。

  (三)加强法治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水利法制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法治知识培训,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二是建立全体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健全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020年,我局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民法典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2020年,我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待深入推进;三是处罚类案件材料规范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继续按要求做好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

  (二)继续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疫情防控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案卷的完整性和程序合法性。在行政处罚案卷整理工作方面深入学习、切实履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河道采砂类)》,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案卷整理。

  (四)在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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