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水务局、法制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新委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现将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划转和移交。
(一)建立权责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2018年广东省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表,对我局权责清单全部事项进行认领、全面梳理、清除调整、审核确认,建立区水务局行政事项“权责清单”目录表。目前我局保留权责事项共计457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共361项、公共服务5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其他32项。无依申请公开办理案件。全部权责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申办所需材料等信息均详细、准确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窗口上向全社会公开,并不断优化与完善。同时,积极与上级水务部门衔接,均已无缝对接到位,无接不住、接不好的现象发生。
(二)优化服务,创新审批模式。将我局行政许可的全部事项纳入“一窗受理”行政许可项目清单,在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置 “一窗受理” 水务综合服务窗口,落实行政许可事项 “一窗受理,一窗出件”、“受审分离”申办模式,实现新的便民、利民的目标。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势,全力打造网上审批运行业务平台,依托广东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利用广东政务服务平台清远市清新区一门一式一网综合受理和协调调度平台 ,实现网上申办、办理结果邮寄等新便捷模式的目标,让变群众少跑路、让网络多跑腿,大大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强化对审批权力制约、依法审批。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局共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52宗,已办结48宗,4宗还正在处于办理现场勘察、专家评审的特殊程序之中。现办结率为92.3%、满意率100%、项目完整率100%、执行率为100%,均无发生任何关于行政审批的投诉或行政复议,较好完成依法审批任务。
(三)加强内部约束,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认真落实《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窗口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全力打造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形象。认真落实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全面提高机关效能,确保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及时高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实施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推行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要对其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估。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按照要求,继续认真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党组(党委)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经梳理,我局无涉及清理事项。2019年,我局无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工作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决策、会议、工作汇报制度》《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清新区水务局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执法事项相关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事项作了全方位的规定,增强了重大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局班子坚持每周一召开党组会议,总结、确定一周的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大力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制定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明确法律顾问主要职责、聘用条件和权利义务,进一步规范水务法律顾问工作。凡属重大行政决策的,先经过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再上会集体研究决定。我局将符合条件的3类事项列入合法性审查和上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范围:“三重一大” 等重大行政决策;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狠抓人员素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了完整的水行政执法体系,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健全、案卷档案管理标准、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水行政执法效能明显增强。执法人员积极学法,34名干部参加区党校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全区报考人数最多。
(二)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塑造“文明、公正、高效、廉洁”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形象。截止11月底,区水政监察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9宗。办结4宗,其余正在办理,累计巡查河道6980多公里,出动执法人员720余人次,执法车153辆次,会同市水政监察支队、属地镇政府及公安、海事等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14批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13份,《扣押决定书》8份,查扣违法挖掘机10台,铲车2台,拖拉机2台,龙马车(运输车)5台,通过以上工作,非法采砂卸砂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依法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认真开展水法规宣传。“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区水政监察大队联合市水务局、城区水务局以发布通告、公开信,竖立宣传牌、搭建宣传标语,宣传车、咨询活动等广大职工和群众喜闻乐见、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形式宣传水事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在宣传水法律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宣传,专门利用局经费,印刷了一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禁毒宣传工作的小册子,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龙颈镇中洲村、佛市村等乡镇以及迳口水利站、清新区清西防汛工程管理所和清新区龙须带水库管理所等下属单位开展宣传工作。
(四)根据区法制局有关要求,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案件进行了统计上报。截止今年11月底,我局共有1宗行政诉讼案件,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案件。
(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征收水利规费,没有出现乱收费和加重农民负担情况。同时,对收取的各项水利规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上缴区财政专户。截至10月底,我区共征收各类水利规费335.82万元,其中水资源费30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0.42万元,行政处罚35万元。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将水利局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栏目公开。水利局重要活动、会议、工作动态、公众关心事件等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开。加强部门网站内容管理,根据有关要求,按质按量及时更新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截止11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建立了畅通有序的信访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配合信访部门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及事项清单,推进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
(二)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制度、协调制度。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积极发挥水务部门的行政调解作用。坚持每年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排查出不稳定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有效防止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
截止11月底,我局处理区信访局转办信访案件8件,已办结6件,2件仍在办理期限内;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7项,满意率100%;受理“12345”热线平台市民咨询投诉工单640余份,按时答复率100%,综合满意率98.4%。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今年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无收到有关部门询问和质询事项。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抓好学习教育。制定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党组班子、总支支委班子在党员大会上主讲有关党课3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形式进行集中学习约12次、20多学时。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
2.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按照规范化设置党建阵地设施的要求,重新健全完善党建阵地设施,使党组织阵地设施基本达到规范化设置的要求。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党(总)支“三会一课”工作规程,对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放上区纪委网站发布,避免出现“一言堂”情况。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好党员发展关,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2名同志。
3.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党务政务环境。一是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对外窗口服务,对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权限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二是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百日攻坚”行为,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并创新管理,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管理。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在局办公楼大堂设置群众意见投诉箱,公布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和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及时受理、限时办结、专人回复信访信息并明确了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防范水利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发生。一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与下属各支部及相关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抓好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谈话提醒约20多次。有关谈话情况全部放上区纪委网站公布。三是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在局办公大楼LED滚动屏播放依法行政宣传标语,组织专门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依法行政法规制度,提高行政有关干部的思想意识水平,使他们能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有关要求严于律己。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素质,加大了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切实增强了依法行政观念,坚持文明执法。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明确党组领导责任。为更好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完善工作进度通报讲评制度、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得到落实。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考核体系,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述职述廉要体现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法治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水利法制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法治知识培训,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二是建立全体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健全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019年,我局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学习党章考试等活动。
十、存在的问题
(一)水行政执法工作量大,执法人员紧缺、经费不足;水行政执法人员对水法规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二)在很多水事违法案件中,案件实施过程无法实时监控系统,一些管理相对人避而不见或不予配合,水行政执法中调查取证难,影响了水事案件的查处。
十一、下一步工作及思路
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距我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继续加强培训教育和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学法与培训制度,制定完善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体、对象、内容和形式,重点学习行政法规和水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水法规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情况。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媒体关注,涉及民生的信息与重点突出水利发展规划计划、行政审批标准和程序、财政预决算、水利收费和行政执法等信息主动公开或依法申请公开。
(四)在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把创建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