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水政监察大队:
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规则>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河道采砂内)>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规则》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河道采砂内)》的通知
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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