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清新区镇、村二级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告,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河长办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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