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1〕856号)的文件精神,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成果,现对《清远市清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25号(即清新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763-5814709(建管审批股)。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成果.zip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