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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时间: 2020-05-19 17:1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19年是清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开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局于2019年3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认真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上,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立足退役军人事务局新成立的工作实际,严格落实退役军人移交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关心关爱、接访办信等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平稳起步,多措并举,努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呈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一年来,全面完成全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并做好提质增效;在全市率先完成为11382户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制度;举行隆重的迎接退役士兵返乡仪式,率先在全省开展退役士兵全员培训活动并组织大型的招聘会;抓好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随军家属和转业士官安置;主动送立功喜报;大力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及应急救助工作;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提供优质服务,举办就业推荐会9场,推荐成功就业108人,联系银行洽谈创业资金12户,成功贷款5户,贷款资金120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深入学习《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工作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我局根据《关于提出报请区政府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的通知》的要求,报送了清远市清新区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表。原有《清远市清新区拥军优属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一项立项申请,上述申请是我局成立之前由区民政局立项,但因机构改革原因,民政局双拥工作职能划转我局,立项也随之划入我局。但是我局在深入研究中发现,市在2010年6月10日已印发《清远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清府[2010]35号),而我区在2010年11月10日也参照上述办法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拥军优属实施细则》(清新府办[2010]94号)。经请示市相关部门,市没有重新制定《清远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鉴于此,我局认为在机构改革期间,部门的职能以及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不适宜重新拟定该文件,请求撤销了拟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拥军优属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我局2019年没有规范性文件到期,也没有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党组议事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三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依法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2019年我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与清新区司法局携手合作,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法律援助工作室,聘请广东贤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援助和信访接待工作,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方式贴心为退役军人解难释疑,提供调解服务。全区八个镇都设有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人员由各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兼任。全区209个村(社区)都设有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室,由区司法局统筹派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今年以来,全区三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213宗,突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相结合,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退役军人切身利益。

    ()全面推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实现“阳光政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2019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确保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制定完善清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落实督办制度等,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严格落实决策酝酿、集体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提前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汇报并邀请列席会议,录入“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平台。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暂未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支持并配合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工作。

   (六)全面履行职能,依法有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2019年以来,我局办结退役军人信访件64件,其中上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转办32件,区信访系统转办22件,区委区政府转办1件,12345平台转办9件,已办结的信访件满意度达100%,全区退役军人群体总体保持稳定,没有发生规模性聚集上访活动。大力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用心用情做好思想教育,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引导广大退役军人。

    (七)加强法治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抓好领导带头学法活动,把局班子成员学法纳入领导年度考核和述职内容,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行政的决策能力。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干部职工自学、集中学习、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加“学法用法”竞赛、参观法治专题展览等形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按照区普法办要求,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全局18人全部修满学分并通过考核。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学法用法”竞赛,我局干部吴静怡同志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不忘初心担使命,牢记职责练本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表现出色,获得了竞赛一等奖。2019年8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五法”同普活动展览,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三是加大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和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做好“七五”普法宣传、6.26国际禁毒宣传、“12·4”宪法学习宣传。

    (八)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两名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学习会,认真贯彻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有关制度,研究解决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部分工作人员是退役军人事务的“新兵”,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得还不够全面,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扎实推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补齐短板,强化理论武装,做到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挤出时间学,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开展法治学习的方式方法,大胆实践,从活动形式、载体、方法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二是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力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立足退役军人事务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构建具有清新特色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广大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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