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文广新字[2011]42号
关于印发《清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股(室)、执法队、各馆、业余体校:
现将《清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清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依据《清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岗位廉政教育应突出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行政执法的特点,坚持“因岗施教、因人施教、因时施教、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三条 清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部门要按照大宣教工作格局的要求,把岗位廉政教育纳入本单位宣传教育总体部署,风险防范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岗位廉政教育的组织和协调职能,指导日常风险防范管理部门做好岗位廉政教育的需求调研,制定完善年度岗位廉政教育工作计划,加强教育活动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 日常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由日常风险防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专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由风险防范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岗位廉政教育的对象包括文广新局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重点是各部门负责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 日常风险防范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岗位廉政教育活动。
第七条 岗位廉政教育应把握以下主要内容:
(一)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二)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三)开展履职教育,增强责任意识;
(四)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增强节约意识;
(五)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道德修养。
(六)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应区分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每季度廉政及监管风险点的分析查找情况和廉政及监管风险的发生情况适时调整教育内容。
第八条 岗位廉政教育应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岗前廉政及监管风险点防范教育、廉政示范和警示教育、以及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第九条 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纳入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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