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新县委宣传部 清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组织参加“幸福清远第十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暨首
届群众艺术花会(法制宣传)—清新专场”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清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幸福清远第十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暨首届群众艺术花会(法制宣传)的通知》(清宣联〔2011〕12号)安排,于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晚在江滨公园举办“清新专场”广场文化活动汇演。为做好“清新专场”的演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带队负责人员,认真组织节目参演。
二、为提高节目的水平及质量,县文化馆将安排专业人员到参演单位对节目进行指导。
三、各参演单位到演出场地的交通车辆、食宿等由参演单位各自负责,到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具体演出情况由县文化馆统一安排,联系人:黄庆红,办公电话:5826836,手机:13922562828。
附:“幸福清远第十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暨首届群众艺术花会(法制宣传)”清新专场节目单
中共清新县委宣传部
清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1年8月29日
附件:
“幸福清远第十届广场文化艺术节
暨首届群众艺术花会(法制宣传)”清新专场节目单
|
次序 |
节目类型 |
节目名称 |
演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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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舞蹈 |
《春天的故事》 |
县机关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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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萨克斯独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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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琴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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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歌舞 |
《党旗飘飘》 |
县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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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杂技 |
《晃圈》 |
县心连心艺术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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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女声独唱 |
《云雾山中》 |
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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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品 |
《问题解决了》 |
县心连心艺术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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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少儿拉丁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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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琴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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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组表演唱 |
《和谐邻里情》 |
县青年合唱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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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技能展示 |
《警察雄风》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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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音诗画 |
《清新颂歌》 |
县职业技术学校 |
|
11 |
器乐小合奏 |
|
缘琴轩 |
|
12 |
魔术 |
《幻世界》 |
县心连心艺术团 |
|
13 |
歌舞 |
《自然清新》 |
县人医 |
|
14 |
歌舞 |
《祖国不会忘记》 |
太和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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