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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旅游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情况说明及细化规定

时间: 2020-01-10 10:03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规范清新区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升旅游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局依据《广东省旅游局关于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广东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使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特此说明

                    清远市

清新区旅游局

                     2018年12月26日




广东省旅游局关于旅游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

  (广东省旅游局2014年8月19日以粤旅办〔2014〕74号发布 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升旅游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和《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行使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旅游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第四条 行使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公正、适当等原则。

第五条 行使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第六条 行使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

第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旅游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旅游违法行为的;

  (三)旅游违法行为轻微并已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处罚的其他情形。

  旅游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旅游违法行为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旅游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三)受他人胁迫有旅游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查处旅游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初次旅游违法行为被查处、危害后果较轻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

  (二)经责令停止、责令纠正旅游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旅游违法行为的;

  (三)隐匿、销毁旅游违法行为证据的;

  (四)共同旅游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旅游违法行为的;

  (五)多次实施旅游违法行为的;

  (六)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七)阻碍执法人员查处旅游违法行为的;

  (八)引发重大旅游投诉或者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

  (九)违反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行使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对可能影响自由裁量结果的案情作充分调查,听取当事人有关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建议、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对自由裁量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和监督。

第十三条 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发现下级旅游主管部门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向有关部门提出追责建议。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省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清远市清新区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定(试行)

一、执法主体

对清新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全县旅游行政处罚的执行。

二、执法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三)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

(四)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五)根据《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第六条“旅游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和旅游者的统计调查工作。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承担统计职能的机构。”

(六)根据《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六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业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质量监督、检查,受理旅游投诉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理赔,公布旅游质量检查情况。”第二十六条“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也可以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机构投诉。”

三、处罚种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的;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2.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3.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4.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2.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3.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规定,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规定,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规定,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景区不符合旅游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法规定公告或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

(十四)《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2.分社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经营范围的经营旅游业务的;3.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十五)《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十)《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十七)《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

(十)《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十)《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  

二十)《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二十一)《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二十二)《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二十三)《旅行社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

(二十四)《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二十)《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二十)《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二十七)《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

(二十八)《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或者旅行社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二十九)《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三十)《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三十一)《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

(三十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三十三)《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三十四)《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

(三十五)《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凡超过旅游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送时间未报统计资料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

(三十六)《广东省海滨游泳场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对未有明显标志的安全游泳区域的;安全游泳区域水底地势不平缓,有陡坡或起伏不平之处,有暗礁潜流的;泳区及附近水域有鲨鱼出没的,游泳场周围未设置防鲨网的;未设有救生了望台、机动救生艇和救生员;救生员未经所在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期间未着前后印有明显“救生员”字样的上衣的;未设有“游泳客人安全须知”告示牌及向客人播讲安全注意事项的广播设备的;未设有游泳者财物保管处;未设有医疗救护室和具有救护专业资格的医护人员的;在因台风、暴雨、赤潮等恶劣天气或海水受污染等原因而不适宜游泳的情况下,海滨游泳场未停止对外售票,对游泳场未实行禁游,未派出保安力量进行巡逻,制止旅游者下水的;

(三十七)《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三十八)《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三十九)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四十)《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公开经营项目、标准的;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或者商品的,未经旅游者同意变更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或者价格的,使用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的,或者向旅游者索取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

(四十一)《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设备和设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持旅游设备和设施运作良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物安全森林旅游未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导致山火的发生在文物保护区域内从事旅游活动,未采取措施,防止文物遭受破坏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未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未经验收合格开始运营对旅游中可能造成危险的情况,未事先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发生安全事故时,旅游经营者未及时救护和处理,没有依法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四十二)《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2002年1月25日广东省九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规定,未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酒店),其经营与服务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旅游行业管理,不得使用星级和类似星级的称号或者标志进行经营宣传活动;

(四十三)《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旅游从业人员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四、细化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的;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2.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3.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4.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2.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3.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规定,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规定,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规定,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景区不符合旅游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法规定公告或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

(十四)《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2.分社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经营范围的经营旅游业务的;3.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十五)《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十)《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十七)《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

(十)《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十)《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  

二十)《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二十一)《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二十二)《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二十三)《旅行社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

(二十四)《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二十)《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二十)《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二十七)《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

(二十八)《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或者旅行社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二十九)《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三十)《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三十一)《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

(三十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三十三)《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三十四)《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

(三十五)《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凡超过旅游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送时间未报统计资料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

(三十六)《广东省海滨游泳场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对未有明显标志的安全游泳区域的;安全游泳区域水底地势不平缓,有陡坡或起伏不平之处,有暗礁潜流的;泳区及附近水域有鲨鱼出没的,游泳场周围未设置防鲨网的;未设有救生了望台、机动救生艇和救生员;救生员未经所在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期间未着前后印有明显“救生员”字样的上衣的;未设有“游泳客人安全须知”告示牌及向客人播讲安全注意事项的广播设备的;未设有游泳者财物保管处;未设有医疗救护室和具有救护专业资格的医护人员的;在因台风、暴雨、赤潮等恶劣天气或海水受污染等原因而不适宜游泳的情况下,海滨游泳场未停止对外售票,对游泳场未实行禁游,未派出保安力量进行巡逻,制止旅游者下水的;

(三十七)《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三十八)《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三十九)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四十)《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公开经营项目、标准的;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或者商品的,未经旅游者同意变更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或者价格的,使用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的,或者向旅游者索取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

(四十一)《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设备和设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持旅游设备和设施运作良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物安全森林旅游未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导致山火的发生在文物保护区域内从事旅游活动,未采取措施,防止文物遭受破坏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未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未经验收合格开始运营对旅游中可能造成危险的情况,未事先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发生安全事故时,旅游经营者未及时救护和处理,没有依法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四十二)《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2002年1月25日广东省九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规定,未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酒店),其经营与服务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旅游行业管理,不得使用星级和类似星级的称号或者标志进行经营宣传活动;

(四十三)《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旅游从业人员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一)旅游经营者违反《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公开经营项目、标准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旅游经营者违反《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或者商品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旅游经营者违反《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旅游者同意变更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或者价格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旅游经营者违反《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使用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的,或者向旅游者索取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旅游经营者违反《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没有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没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设备和设施,没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不能保持旅游设备和设施运作良好,不能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物安全森林旅游没有切实做好防火工作,没有严防山火的发生。在文物保护区域内从事旅游活动,没有采取措施,使文物遭受破坏。 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经验收合格私自运营。对旅游中可能造成危险的情况,没有事先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发生安全事故时,旅游经营者没有及时救护和处理,没有依法赔偿旅游者损失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从重处罚:逾期未改正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

(六)旅游经营者违反《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未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酒店),其经营与服务遵守国家和省的旅游行业管理,使用星级和类似星级的称号或者标志进行经营宣传活动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从重处罚:逾期未改正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

(七)旅游从业人员《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九)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十)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十一)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处罚: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处罚: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十三)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十四)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一般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十六)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不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一般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十七)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八)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从轻处罚: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一般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十九)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一般处罚: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十一)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从轻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一般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

广东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一、说明

(一)本标准裁量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下称《旅游法》);2.《旅行社条例》;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4.《导游人员管理条例》;5.《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6.《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7.《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

(二)本标准仅对上述法律法规中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量化;对于无自由裁量空间的条款,依照法条规定进行处罚。

(三)适用本标准时,先根据“适用情形”确定相应的“裁量标准”,再根据“量罚要素”对“裁量标准”中的罚款金额、天数等幅度进行细化。

(四)对于有两项以上“量罚要素”的违法行为,依照不同要素衡量出来的处罚幅度不一致的,按“从高”原则确定处罚幅度。如序号9,受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五个月、违法所得三万元,按违法时间衡量,适用较低处罚幅度,按违法所得衡量,则适用中间幅度,根据“从高”原则,最终应按中间幅度处罚。

(五)本标准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二、标准  

(一)旅行社管理

序号

适用行为

裁量依据

违法程度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量罚要素

1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指同一行为,下同)。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经营业务范围、时间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涉案金额不足二十万元或者经营时间不足六个月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涉案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足四十万元,经营时间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涉案金额四十万元以上经营时间一年以上,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涉案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六个月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一万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七万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

    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或边境旅游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组团次数不足三次的,按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六次以上的,按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四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七万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

    旅行社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时间及违法所得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时间不足六个月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时间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或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不足万元的,或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时间一年以上或违法所得万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四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七万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4

    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组团次数不足三次的,按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六次以上的,按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一万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七万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5

    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经营出境旅游或边境旅游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组团次数不足三次的,按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六次以上的,按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四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七万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6

    旅行社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经营出境旅游或边境旅游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组团次数不足三次的,按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六次以上的,按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四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七万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7

    旅行社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经营活动。(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组团次数不足三次的,按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六次以上的,按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一万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七万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8

    旅行社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经营活动。(经营出境旅游或边境旅游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组团次数不足三次的,按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六次以上的,按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四个月。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七万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9

    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时间及违法所得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时间不足六个月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时间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或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不足万元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时间一年以上或违法所得万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0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改正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一般

初次被查处。

8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严重

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

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1

     旅行社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拒不改正。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一般

初次被查处。

8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严重

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

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旅行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拒不改正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一般

初次被查处。

8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严重

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

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3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从违法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组团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组团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4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从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所涉及的旅游者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人数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人数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人数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15

     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从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所涉及旅游者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人数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人数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人数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16

     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17

     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18

     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旅游法》第九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9

     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旅游法》第九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0

     旅行社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

    《旅游法》第九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1

     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

    《旅游法》第九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次数和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要求垫付或收取费用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要求垫付或收取费用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不足六千元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要求垫付或收取费用次数五次以上,涉案金额六千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2

     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涉案金额一万元以上不足三万元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六次以上或涉案金额三万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3

     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旅游法》第九十七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不足六千元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涉案金额六千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4

     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游法》第九十七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不足六千元的,按该档次的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或涉案金额六千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5

     旅行社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旅游法》第九十七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情况考虑量罚。

  未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个月以上不足六个月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未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该档中间幅度处罚

    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按该档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拒不改正;2.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3.引发重大旅游投诉;4.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6

     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不足六千元的,按该档次的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涉案金额六千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四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拒不改正;2.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3.引发重大旅游投诉;4.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7

     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项目

《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不足六千元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涉案金额六千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四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拒不改正;2.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3.引发重大旅游投诉;4.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8

     旅行社因安排部分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活动,造成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后果。

《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人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影响其他旅游者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影响其他旅游者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影响其他旅游者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四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拒不改正;2.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3.引发重大旅游投诉;4.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9

    旅行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未履行报告义务。

    《旅游法》第九十九条:旅行社未履行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本行为主要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次数考虑量罚。

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未履行报告义务三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五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万五千元以上三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处三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30

     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

    《旅游法》第一百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二)拒绝履行合同的;(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个月至二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损害旅游者权益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损害旅游者权益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损害旅游者权益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损害旅游者权益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三个月至四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2.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3.引发重大旅游投诉;4.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31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

    《旅游法》第一百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二)拒绝履行合同的;(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个月至二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合同涉及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次或合同涉及人数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次或合同涉及人数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或合同涉及人数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三个月至四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2.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3.引发重大旅游投诉;4.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32

     旅行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

    《旅游法》第一百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二)拒绝履行合同的;(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个月至二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及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及人数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及人数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涉及人数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三个月至四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2.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3.引发重大旅游投诉;4.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33

     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旅游法》第一百零一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及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及人数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及人数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涉及人数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四个月,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34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五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5

     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二)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

本行为主要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团次数不足四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团次数四次以上不足九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团次数九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2个月。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2个月至3个月。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6

     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二)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

本行为主要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团次数不足四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团次数四次以上不足九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团次数九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2个月。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2个月至3个月。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7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一)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二)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

本行为主要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团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团次数不足四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团次数四次以上不足九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团次数九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或者初次被查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2个月。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2个月至3个月。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8

    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领队人员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一)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二)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三)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4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8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1万2000元以上160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16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39

    旅行社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再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可以处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可以处6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0

    旅行社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7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1

    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未告知的人数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未告知的人数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的中间幅度处罚;

未告知的人数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旅游者投诉未能及时处理或违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后果。

    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造成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并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42

    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以下但最高不超过15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7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引发旅游者群体性上访事件;2.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3

    旅行社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以下但最高不超过15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7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引发旅游者群体性上访事件;2.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出境旅游管理

序号

适用行为

裁量依据

违法程度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量罚要素

44

    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警示。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组团社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旅游团队领队可以暂扣直至吊销其领队证;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第三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对组团社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旅游团领队吊销其领队证。

45

    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由旅游行政部门对组团社处组织该旅游团队所收取费用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对旅游团队领队暂扣其领队证;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组团社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对旅游团队领队吊销其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处旅行社组织该旅游团队所收取费用2倍的罚款,并暂停旅行社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1个月对领队暂扣其领队证1个月。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及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及人数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及人数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涉及人数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处旅行社组织该旅游团队所收取费用3倍的罚款,并暂停旅行社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2个月对领队暂扣其领队证2个月。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处旅行社组织该旅游团队所收取费用4倍的罚款,并暂停旅行社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3个月对领队暂扣其领队证3个月。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处旅行社组织该旅游团队所收取费用5倍的罚款,并取消旅行社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对旅游团队领队吊销其领队证

46

    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旅游团队领队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其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2倍的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及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及人数不足三十人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及人数三十人次以上不足六十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涉及人数六十人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吊销其领队证并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7

    组团社对申请领队证人员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业务培训,或审查不严,或对领队人员、领队业务疏于管理,造成领队人员或领队业务发生问题。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对申请领队证人员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业务培训,或审查不严,或对领队人员、领队业务疏于管理,造成领队人员或领队业务发生问题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团社警告、取消申领领队证资格、取消组团社资格等处罚。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警告。

本行为主要从涉及领队人员的人数方面考虑量罚。

涉及领队人员人数不足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涉及领队人员人数次以上不足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涉及领队人员人数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初次被查处,但违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2.两年内再次被查处。

    取消申领领队证资格。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取消组团社资格。

48

    未取得领队证从事领队业务。

   《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两年内再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使用伪造的领队证从事领队业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49

    领队人员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或未佩戴领队证。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领队人员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领队证,或者在从事领队业务时未佩带领队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并不得重新换发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人民币5000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人民币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不得重新换发领队证。

50

    领队私自承揽业务。

    《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领队证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领队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领队证。

51

    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不足六千元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涉案金额六千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退还,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退还,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领队证。

52

    领队未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未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造成重大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撤消其领队登记,并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同时要追究组团社责任。

较轻

    初次被查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9个月。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9个月至1年。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撤消其领队登记,并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同时要追究组团社责任

53

    领队未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造成重大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撤消其领队登记,并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同时要追究组团社责任。

较轻

    初次被查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9个月。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9个月至1年。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撤消其领队登记,并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同时要追究组团社责任

54

    领队未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造成重大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撤消其领队登记,并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同时要追究组团社责任。

较轻

    初次被查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9个月。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9个月至1年。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撤消其领队登记,并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同时要追究组团社责任

(三)导游管理

序号

适用行为

裁量依据

违法程度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量罚要素

55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两年内再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使用伪造的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56

    导游私自承揽业务。

    《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

57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较轻

    初次被查处,且影响较轻

    责令改正。

本行为主要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两年被查处,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并对该导游人员所在旅行社给予警告。

严重

    两年三次以上被查处,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吊销其导游证并予以公告,责令该导游人员所在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58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且拒不改正。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200元以下的罚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初次被查处,没有随身携带导游证,不能及时改正;2.事后被旅游者投诉,经查证属实,初次违规。

    处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造成严重社会影响;2.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暴力抗法;3.两年内再次违规。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9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

本行为主要次数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在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不足六千元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次数五次以上涉案金额六千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

    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60

    导游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不足六千元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五次以上涉案金额六千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退还,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证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退还,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导游证。

61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

本行为主要次数及涉案金额方面考虑量罚。

次数不足三次涉案金额不足三千元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次数三次以上不足五次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不足六千元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规次数五次以上涉案金额六千元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

    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所得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所得;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四)其他

序号

适用行为

裁量依据

程度

适用情形

裁量标准

量罚要素

62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

《旅游法》第一百零四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律、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严重

    旅游经营者违反《旅游》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__________________

63

    景区不符合本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

    《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景区不符合本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

    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本行为主要从接待人方面考虑量罚。

累计接待人不足五百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累计接待人数五百次以上不足一千人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累计接待人数一千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一般

    初次被查处,引发一般旅游投诉。

    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再次被查处;2.引发较大旅游投诉;3.造成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64

    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

《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一般

    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

本行为主要违法次数方面考虑量罚。

违法次数不足三次的,按该档次较低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三次以上不足六次的,按该档次中间幅度处罚;

违法次数六次以上的,按该档次较高幅度处罚。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引发重大旅游投诉;3.造成较大旅游安全事故;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个月至六个月。

65

    旅游经营者不公开经营项目、标准。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公开经营项目、标准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基本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责令改正。

_________________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可并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66

     旅游经营者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或者商品。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或者商品的,或者违反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旅游者同意变更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或者价格的,或者违反第十四条规定使用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的,或者向旅游者索取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基本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责令改正。

——————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可并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67

     未经旅游者同意变更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或者价格。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或者商品的,或者违反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旅游者同意变更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或者价格的,或者违反第十四条规定使用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的,或者向旅游者索取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基本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责令改正。

——————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可并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68

     旅游经营者使用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或者商品的,或者违反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旅游者同意变更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或者价格的,或者违反第十四条规定使用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的,或者向旅游者索取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基本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责令改正。

——————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可并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69

     旅游经营者索取合同约定以外费用。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或者商品的,或者违反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旅游者同意变更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或者价格的,或者违反第十四条规定使用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的,或者向旅游者索取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初次被查处,基本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责令改正。

——————

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1.两年内第三次以上被查处;2.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可并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70

     旅游从业人员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较轻

    索要小费遭拒后没有继续索要的;或者主动退还小费,悔过态度良好的。

责令改正。

_____________

严重

    有下列情节之一:1.多次索要小费;2.索要小费1000元以上;3.暴力索要;4.引发重大旅游投诉;5.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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