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局拟同意阳辉明申请设置诊所,现予以公示:
名 称:阳辉明诊所
类 别: 诊所
执业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滨江路63号首层104号铺
床位(牙椅、观察床):无
设置申请单位(人):阳辉明
主要负责人:阳辉明
诊疗科目:内科
是否符合本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是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10时开始至2021年6月30日16时止(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来信请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205室,邮编:511800;联系电话:0763-5810387。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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