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如下:
一、制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划。
三、制定与调整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制定与公共卫生安全直接有关的重大行政措施。
四、涉及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涉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目录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立改废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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