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局拟同意清远市清新清淼口腔诊所有限公司申请设置清淼口腔诊所,现予以公示:
名 称:清淼口腔诊所
类 别:口腔诊所
执业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建设路146号首层
床位(牙椅、观察床):牙椅2张
设置申请单位(人): 清远市清新清淼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翟晓军
诊疗科目:口腔诊所
是否符合本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是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5日16时至2022年7月12日16时止(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来信请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205室,邮编:511800;联系电话:0763-5810387。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