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5月全区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1.39万元,与上月环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下降46%、96%、31%、99%。无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8起,死亡1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0.39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交通无事故发生)。
2.火灾事故:发生6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3.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无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1-5月全区事故基本情况: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43起,死亡10人,受伤59人,经济损失245.14万元;无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6起,死亡6人,受伤59人,直接经济损失3.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13万元)。
2.火灾事故:发生85起,死亡2人(非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71.37万元。
3.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2起,死亡2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
二、1—5月各类事故情况分析
按事故类型分析,分别发生在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发生56起,死亡6人分别占总数的39%和60%(其中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占总数的2%和30%);火灾事故发生85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59%和20%(非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2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1%和20%。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