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6月全区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4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7.84万元,与上月环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分别上升143%、300%、464%;受伤人数与上月持平。无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5起,死亡4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0.84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0.19万元)。
2.火灾事故:发生19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
3.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无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1-6月全区事故基本情况: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77起,死亡14人,受伤77人,直接经济损失252.98万元;无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1起,死亡10人,受伤77人,直接经济损失4.61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15起,死亡5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63万元)。
2.火灾事故:发生104起,死亡2人(非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78.37万元。
3.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2起,死亡2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
二、1—6月各类事故情况分析
按事故类型分析,分别发生在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发生71起,死亡10人分别占总数的40%和71%(其中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15起,死亡5人分别占总数的8%和36%);火灾事故发生104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59%和14%(非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2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1%和14%。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