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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安监局岗位责任制度

时间: 2015-03-16 09:12   来源: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新区安监局岗位责任制度

为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性,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的基本职能和运行职能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职责相称、责任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对机关(单位)的总体职责,各科室和岗位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及完成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利和应付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本局的总体职能;

(二)内设科室的主要职能;

(三)具体岗位的设置既其职责;

(四)具体岗位责任人。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要与工作责任制相结合。把岗位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之中,保证岗位责任制的切实落实。

四、岗位责任要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要纳入效能考评内容,不断强化科室、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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