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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5-31 15:40   来源: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第 21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组织做好我区今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清远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远行”活动方案》(清安办〔2022〕3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各镇、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清新行”活动方案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组织做好我区今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 根据《清远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远行”活动工作方案》(清安办〔202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 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的“65条具体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2年6月1日至 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由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指导委员会(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镇、各部门要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动《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宣传学习向各级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以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基层宣讲等形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

  3.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现场及线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资源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格局,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预热宣传

  4.各镇、各部门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向全社会发布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公布活动主题、主要内容和配套活动,广泛动员全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会群众积极关注和踊跃参与。

  5.播放主题宣传片。在清新电视台投放省、市拍摄的主题宣传片,各镇、各部门协调在社区、电梯、商场、公交场站推送播出;设计张贴“安全生产月”主题海报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海报。

  6.结合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科普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各地特色宣传活动和平台广泛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预热宣传发动。

  (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7.各镇、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所辖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参加“安全知识线上马拉松”、普法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

  8.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联合市级、区级主要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9.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坚持“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12350有奖举报投诉”、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等活动。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燃气、消防、旅游、校园、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展好“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0.通过清新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情况,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11.积极参与省安委会在广东省应急指挥中心设主会场举办“广东省2022年安全宣传线上咨询日”启动仪式暨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应急管理电视专栏节目《应急第一线》开播仪式,我区设分会场,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展示各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形象风采、工作做法和应急管理改革成果。各镇、各部门要紧扣主题,当天同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传统手段与先进科技并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普及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知识。

  12.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知识线上马拉松”“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的认识和理解。区安委办将依托清新发布、清新电视台等平台,开展线上宣传。

  (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3.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等环节,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

  14.聚焦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返城复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安全提示教育和咨询服务,结合农村防灾减灾“十个有”建设,利用农民丰收节、乡村文化大舞台、科技扶农“三下乡”、美丽乡村建设等契机,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15.聚焦基层社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环节,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汛防台风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

  16.聚焦学生安全防范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安全文化节”等安全宣传活动,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等活动,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17.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环节,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18.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各镇、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聚焦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工作的深入推进,灵活结合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领域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并邀请相关新闻媒体记者“进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注重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19.要重点宣传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5条”具体措施以及企业执行一线三排、四令三制、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等规章制度情况,既宣传典型,又曝光问题,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依托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消防救援站等平台载体,创新开展线上和线下安全宣传活动。

  20.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联合媒体报道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从6月至12月,各镇、各部门每月至少在本地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同时,结合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大检查工作,每月向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个高质量的曝光案例。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和户外大屏等平台持续宣传《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12350举报投诉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将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做到定期沟通、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做到多个部门、一个主题,推动形成政策宣传常态化、科普宣传专业化、主题宣传联动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安全有序。要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持续报送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及省、市、区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方便工作开展,请各镇、各部门明确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加入“清新区安全生产月”粤政易微信工作群(二维码详见附件),便于交流。同时,请各镇各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方案,6月30日和12月9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清远市清新区2022 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宣传资料(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联系人:张颖怡;电话:5822197,以上材料请通过粤政易邮箱功能报送。


  附件:附件1:“清新区安全生产月”粤政易微信工作群二维码.pdf

               附件2: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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