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月25日,区安委办接到群众举报龙颈镇石坎黄岗村委一民居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报后,区安委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龙颈镇政府、区安监、区供销社和石坎派出所前往查处,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796箱(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请各镇(场)、各有关单位继续抓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工作,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