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区安监人员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6-11-16 17:00   来源: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工业园管委会综合办、各镇(场)安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提高全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44号)》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我局定于2016年11月21日-22日举办全区安监人员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由区安监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区安监局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和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基地老师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镇(场)、工业园管委会安监人员。

二、培训内容:1、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知识;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知识;3、职业卫生安全监管知识、日常执法监察常见问题、案例分析和执法文书编写;

三、时间: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二),上午8:30报到,9:00上课,下午14:30报到,15:00上课,为期两天。

四、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楼会议室(清新区府前路1号)

五、人员安排

请工业园管委会、各镇(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镇(场)、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于2016年11月17日上午12点前将报名表格报送至区安监局。(联系电话:5818093,传真:5835769)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6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