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清新安委〔2017〕5号)

时间: 2017-06-07 09:35   来源: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177号)和《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清安〔2017〕11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区安委会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行。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万里行”活动方案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清远市清新区2017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区安委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常态化,推动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时间:6月16日9:30-12:00(星期

地点:清新区安监局办公楼大门口

    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区安委办组织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交警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城综局、区供电局安委会成员单位摆设咨询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预防等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并在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场免费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普法手册《安监人员向您提示》等宣传单张。

    (二)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镇(场)、区安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本镇(场)或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组织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和典型经验观摩等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区安监局主办,各镇(场)、区安委会有关单位协办)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提升职工群众在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置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升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区安监局主办,各镇(场)、区安委会有关单位协办)

(四)开展“百支安全生产执法队”执法警示活动。区、镇安全监管部门执法队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明察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强化自身建设。(区安监局主办,各镇(场)安监站、区安委会有关单位协办)

    (五)开展全民安全素养提升活动。

    1、动员参加2017年广东省“安康杯”竞赛活动(4月至11月)。以“安全培训提素质、班组管理强基础”为主题,动员全区各类企事业和机关单位职工积极参加省安全卫生知识学习和竞赛等活动。(区总工会、区安监局联合主办)

    2、开展“平安校园”活动(6月1日一6月30日)。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事故和溺水事故的宣传活动,宣传应急疏散、自护自救、防震防火等知识,加强校办企业、学校后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教育局主办,相关学校协办)。

    3、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微竞答活动。结合粤港澳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动员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广东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的《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知识微竞答活动。(区安监局主办)

    4与清新电视台联合制作《安全清新》电视栏目。每月两期,每期节目安排在清新综合频道和清新公共频道播出,每期节目播出次数为20次,下设《安全在身边》、《安监提示》、《安监卫士》、《安全与法》、《职业健康》等子栏目。(区安监局主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区各地展开,11月底结束。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各镇(场)、各有关部门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贯彻落实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安全科技活动周这个平台,结合实际,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及“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落实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

    (三)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采访所到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情况,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四)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原则指导协调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增强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具体演练活动由各镇(场)安监站、工业园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求真务实。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力手段。活动过程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区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把宣传教育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在广播电视台、机关报纸和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上,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目,实现宣传网络全覆盖,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及时报送以下信息:

1. 68日前报送联络员回执、“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2. 6月7月,每报送本镇(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

3. 6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

电话:5818093         传真:5835769

电子邮箱:qingxinsafety@126.com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