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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后矿山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清新安监〔2017〕12号)

时间: 2017-02-09 17:08   来源: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节后矿山复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改善矿山安全基础条件,给全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打下基础,现就矿山节后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节后复产是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各镇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矿山节后复产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抓好矿山复产安全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相关措施,严密组织,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整治。矿山复产前要制订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聘请矿山专家对矿山生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特别是矿山边坡、台阶、排土场、防汛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好重要安全设施的维护和对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培训,提高技能。加强矿山员工安全教育,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在复产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新上岗、转岗人员的培训,提高岗位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组织规定学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矿山企业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粉尘、高温、噪声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特此通知。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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