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安监站: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上半年化工安全生产形势通报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上半年化工安全生产形势通报的通知.pdf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