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清远舜天化工有限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函
清远舜天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因业务改变不再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活动注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依法注销你公司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编号:(粤)3J44182700017)。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