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
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
2019年以来,我局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部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依规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95宗,予以许可95宗。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66宗,予以许可66宗;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委托实施的、以其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29宗,予以许可29宗。全年行政许可均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2.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4宗,罚没金额248.92元。全年行政处罚均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本部门2019年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情况发生。
4.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454次,均为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且无被申请行政复议、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在本部门行政执法检查情况中,未发现违法违纪和投诉举报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1.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合法。行政执法主体是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属法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本部门现有20人已获得行政执法证,基本满足日常行政执法需求。
2.行政执法权限合法。经对照检查,我局没有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滥用行政执法权、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纠正其错误执法行为的情况存在。
3.适用执法依据合法。在适用执法依据方面,我局不存在无事实依据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错误引用、没有引用实体法律依据的错误。
4.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本单位规范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做到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准确,自由裁量适用恰当,处罚得当。同时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单位法制审核、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组织调查取证,按时结案。
三、行政执法创新点
2019年,本单位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梳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增强执法的透明性、震慑度和公信力。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在区人民政府门户集约网站上及时主动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各类动态信息和行政执法数据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清远市清新区两建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信息采集系统等信息平台定期上传、公示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行政检查信息等行政执法信息,让群众对我局的行政执法事前事后有一个清晰明了的了解和认识。
四、存在问题及2020年工作计划
1.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对应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执法需求,我局的执法人员数量偏少,具备专业技能的执法人员也不够,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也较薄弱。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负有安全监管、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的部门之间职能分工仍不够清晰,存在交叉执法、重复执法、越界执法等情形。
三是“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制度以及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公开听证等工作有待加强。
2.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求在推进服务型执法上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全力推进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