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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

时间: 2015-07-20 09:06   来源: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区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力打造“六五”普法宣传教育阵地

今年年初,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社会法治文化建设”步伐,推动依法治区工作进程,清新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依托清新松林公园,联合打造“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清新松林公园法制宣传长廊”。该长廊于2015年2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服务大众。松林公园法制宣传长廊充分利用风雨亭66条石柱,以悬挂法制宣传标语的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环保知识、禁毒知识、安全知识、各类法律条文等,使群众能直观地了解、学习法律法规。法制宣传长廊的建成为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整合法制宣传资源,丰富老百姓的法律文化生活提供了平台,为构建和谐平安清新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成为传播法制理念、普及法律常识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围绕今年“六五”普法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工作

(一)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粤普办[2015]2号]的要求,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区司法局(法制局)、区普法办于四月起在全区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活动主旨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突出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用法的模范,促进全体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区委宣传部已将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在今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二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组织全区干部职工网上普法考试。三是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倡导国家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四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宪法》读本内容纳入公务员全员培训班的课程。五是全区各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特点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比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洁从政党纪法规考试;清新电视台利用自办栏目《清新新闻》报道典型法制案例,滚动播放“宪法”等法律条文。大部分单位充分利用LED电子屏进行滚播“宪法”宣传标语。

(二)开展深度主题活动,推进“法律进乡村”

1、开展“送法律书籍进村(社区)活动”。

    为了进一步落实“六五”普法期间“一村一法律指南”活动,今年3月份,区司法局(法制局)、普法办专门购买了一批适合我区农村、学校、社区、军营等学习使用的法律书籍,开展“送法律书籍进村(社区)活动”,从而提高我区法制宣传效果。送书活动于4月10日在太和镇向群社区正式启动,然后由区普法办把书籍送进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四镇61条村,10个社区的“农家书屋”。这次“送法律书籍进村(社区)活动”所送法律书籍数量较多,普及内容广,共送出79套《法律帮助一点通》(每套28本)共2212本,内容包括《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社区居民法律读本》、《农村两委干部法律读本》等。通过这次送书活动,将法律书籍充实到各村(社区)的“农家书屋”,从而丰富他们的藏书内容,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农家书屋”的宣传阵地作用,实现农村普法读物的全覆盖,让留守在村居的老人、小孩等农民群众可以就近阅读,开阔视野,接受教育。

2、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4]42号)的精神,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区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于2015年1月8日召开启动仪式,平正信诚、进一典、远大永恒等8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与全区村委会、社区签订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协议,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全覆盖。随着律师们的进驻,深化了“六五”普法力度,他们当着本区域内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村(社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守门员,真正将惠及民生的法律服务引向深入,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开展以从源头上关爱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推进“法律进学校”

1、协调教育部门规范法制副校长管理。根据学校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全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区已实现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教育培训,落实法制教育课时,每学年开展集中法制教育。

2、开展“送法律书籍进校园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区司法局(法制局)、普法办积极开展“送法律书籍进校园活动”。今年3月,区司法局、普法办专门购买了《青春堡垒——中小学生预防犯罪手册》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初中版)、《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高中版)共300本,分别送进区三中和区四小。这次送书活动,丰富了学校的藏书内容,让学生在校阅读,接受教育,提高法律素质。

3、各中小学积极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

    区教育局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通知到各中小学校,各学校积极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如太平镇、禾云镇等中心校利用早读课开展“晨读宪法”、利用思想品德课开展“法在我心中”法制教育、利用黑板报出一期宪法专题宣传栏、利用班会课开展“宪法主题班会”。

(四)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题活动,推进“法律进企业”

    1、各相关职能部门采用多样的普法形式,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全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比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从2015年3月15日至2016年5月31日止。主要内容是对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行为及工程实体常见质量问题(渗、漏、裂)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7台次,人员97人次检查组对这些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跟踪落实,确保工程质量。通过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4月10日,区安委办联合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在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举办“清新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项培训班”,全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各镇(场)安监站副站长共280多人参加。培训班由省专家授课,重点讲授职业卫生的概念及其发展、职业病的分类及其防护,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这次培训,加深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认识,切实掌握好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安全技术理论等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能力,以及对职业病事故的预防、应急和处理能力。  

2、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落实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六有”建设

    为使我区企业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区普法办采用以点带面的方式落实规模以上企业法制宣传“六有”建设。在全区挑选了“清远市先导稀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八家规模以上知名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六有”的标准进行创建。迄今为止,这八家企业已按照企业“六有”标准基本做到“有队伍、有机构、有普法宣传栏、有普法课室、有法律图书室和有考核”。

三、利用法定宣传日,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 

结合本单位的法定宣传日,职能部门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以2015年2月4日“春运启动日”为契机,打响“情暖南粤,平安回家”为主题的春运交通安全保卫战。清新交警大队深入清远市城北汽车客运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播放“情暖南粤,平安回家”电子屏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和派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安全自律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努力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是由区人民政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联合清新移动分公司、清新烟草专卖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在3月13日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了主题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有110多人参加,共接受群众咨询348宗,受理投诉1宗,解疑55宗,派发《消费维权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多份。这次活动,树立了工商等职能部门在消费者心中的维权卫士形象,提高了当地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三是区司法局、普法办为了增强全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编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平安建设从理财安全做起》和《平安建设从环境安全做起》等宣传小册子15000份,下发各镇普法办派发给当地群众。小册子内容丰富多样,以通俗易懂的漫画案例分析、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和引导群众树立国防观念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提前部署“六五”终期检查自查工作     

为了确保我区的“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终期验收,区普法办在4月27日发出“关于要求整理“六五”普法工作台帐的通知”。要求各镇各单位参照广东省“六五”普法终期检查督导标准(讨论稿)的检查项目收集整理“六五”普法台帐。通知发出后,区普法办全体工作人员分别到林业局、交通局、经信局、太和镇、山塘镇、三坑镇等乡镇和单位进行指导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乡镇的普法台帐基本符合终期检查督导标准,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现代宣传媒体宣传不足。个别镇普法办没有充分利用本镇的广播、门户网站等现代宣传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只沿用老式的悬挂宣传标语、利用节假日“摆摊式”的法制宣传方式。二是各镇的法治文化建设不能彰显地方特色。三是法律进企业宣传不足。尤其是以企业员工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台帐资料较薄弱。通过这次初检,及时向被检单位提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查缺补漏工作,以迎接省、市“六五”普法终期督导检查组的终期检查。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1、区普法办将会围绕“六五”普法终期检查督导标准继续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迎接省、市“六五”普法检查组的终期检查验收。

2、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

3、继续围绕“法律六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4、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清远市清新区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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