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市委、市政府《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新委发〔2017〕4号),重点围绕着区委、区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优化我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和房地产市场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法制建设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一)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的领导。我局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机制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二)依法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
源头预防,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为化解和加强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工作,我局建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署工作。健全了我区房地产领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都要听取排查化解工作汇报,对具体工作作出部署,对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不定期召开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对我区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进行研判,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共同做好我区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目前我区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案例主要纠纷案例件共6宗,分别为:凯旋城物业管理纠纷、山湖世纪5、10、11号楼未能办理房产证问题、金品名居未能完成竣工验收问题、城建世纪湾1、2号楼未能完成竣工验收问题、新大地批发市场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和朱泽权、朱镇宇商住楼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已办结2宗,正在可控有效调解中的有4宗。其纠纷主要诱因是开发商、承建商资金链断裂以及房地产开发总体规划方案调整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工程款纠纷,导致后续工程中断等引发逾期交楼及物业合同纠纷等,这是诱发房地产市场不稳定问题的重要潜在因素。今后我局会继续坚持法治原则,强化源头治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专项检查,全力以赴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指导开展和保障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我局协助劳动部门调解3宗工程项目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分别为山湖世纪工程项目、城建世纪湾工程项目、骄阳华庭工程项目,山湖世纪正和第三方协商解决,城建世纪湾正由多个职能部门协调,骄阳华庭正由多个职能部门协调后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协商解决。
(四)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我局建立健全了系统纠纷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工作中,做到耐心细致,慎之又慎,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是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做到一案一策、一案一人,并进行跟踪落实,对尚未结案的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加快办理进度,力争得到妥善解决。把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到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形成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和业务与信访维稳工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到现时为止,由领导包案的主要信访件共6宗,已办结2宗,正在可控有效调解中的有4宗。二是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制、首问责任制和信访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来信来访人员、时间、诉求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无遗缺、无漏件,做到来信来访有专人接待,专人处置。三是坚持领导阅办、督办制度。凡有来信,分管领导必签阅,并亲自交办、督办;凡有来访,值班领导必接待,重要信访问题主要领导必亲自过问,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由于我局上下重视群众利益工作,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以服务群众为本。截止2018年11月底我局受理各类信访件791宗(其中重复件71宗),立案调处720宗,已办结735宗(其中30宗是2017年12月立案,在2018年1月办结),办结率97.92%。受理案件均以切查事实,正确疏导,妥善处理,给来访者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复率达100%,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三、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建设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建筑法》、《人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领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在局网站上加大宣传我局在化解纠纷、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防投诉、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防安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不断增强法治建设工作信心,激发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宣传住房、建筑、人防的法律法规,通过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极大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不断扩大法治影响面,形成法治、和谐、平安清新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全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的全面排查,提高工作协调能力和联动能力。根据《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加强有关部门联动作用,继续深化和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制度,研究决定专项治理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收集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定期向区委政法委(维稳办)报告。全面掌握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动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存在风险的预判。针对房屋交易、物业管理等问题多发环节,加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谋划推进社会矛盾治理工作。
三是创新机制,提升信访工作能力。
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定期接访、随时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认真解决重点案件,有力化解了矛盾纠纷。完善“收、签、办、问”的信访件处置机制,即“由办公室收集信访问题,主要领导签办意见,分管领导和股室承接办理,每件信访坚持跟踪回访问效”。建立信访工作定期分析制度。领导亲自参与研判,每月全面梳理分析来信来访特点、成因、解决方法、下步举措,发挥研判预警作用。特别是在信访多发问题上,沟通上再加强、方法上再创新、措施上再优化,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四是加强分类管理。在所有信访件办理中,坚持三讲“讲法律、讲政策、讲情感”。对于符合法律或政策规定要求的,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积极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于正在推动、还没有彻底解决的,加强信息通报,稳定信访人情绪,加快推动解决,减少群众重访;对于“法无授权”的问题,耐心合理解释,引导走依法诉讼、维护利益。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各项维稳工作。要把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各项具体责任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对矛盾突出、解决问题不力的部门进行重点督办,对出现问题的,要责任倒查,追溯问题源头,责令限期解决。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