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权责清单及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股室
是否属规范性文件
制定依据
1
《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凤塱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城乡建设股
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203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函》(粤建规函〔2021〕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