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把《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8日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清远市清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清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及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如下:
1、清远市清新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
3.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审议、决策的事项;
5.本目录以外的其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听证;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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